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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毀鈔3000元 罰15000元(違反妨害國幣懲治條例)

  毀鈔3000元 罰15000元 更新日期: 2007/10/02 04:09 〔記者李靜芳虎尾報導〕有多項前科的雲林縣男子李明信今年8月間拿3000元孝敬父親,卻被父親拒絕,一氣之下燒掉鈔票,沒想到違反妨害國幣懲治條例,檢方聲請簡易判決,恐被罰款1萬5000元。 31歲的李明信有公共危險、妨害兵役、恐嚇取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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