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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謊報有人被害失縱,害人又害己

【法律常識】謊報有人被害失縱,害人又害己  文 / 葉雪鵬檢察官 前幾天報上刊出一則新聞,報導台北縣有一位楊姓少女,在本月十一日一大早,偕同五、六位友人,前往台北縣的三峽派出所報案:指她前一天晚上與女網友「小杰」以及乾妹妹「巧克力」一同吃宵夜,後來由「小杰」在凌晨二時騎車載她們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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