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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女人法律專線〉分手男友騷擾 擔心安危想報案

【法律常識】〈女人法律專線〉分手男友騷擾 擔心安危想報案 提供/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Q:小英與同公司不同部門的男友交往3個月後,覺得不適合要求分手。但男方不願意,先用電話及簡訊要和小英談話,挽留小英,小英不堪其擾,於是開始避不見面。 之後男方便不斷電話騷擾、恐嚇要傷害小英和她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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