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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2 10:33:57| 人氣6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藝文教室班級經營辦法省思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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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思:

1.班級幹部部份,由於避免與班級幹部重複,藝文課另選出正.副藝文長,其職責之ㄧ,關於老師上課宣佈下週同學應攜帶用具,同學常常遺忘,因此麻煩藝文長,回班級後將下週攜帶物品,寫在黑板上,並要求同學記載於當天家庭聯絡簿上,以便物品之準備.

2.班級經營部份,由於常常有固定同學上課常常不帶用具,老師準備供弱勢同學公用之用具亦有限,導致常常上課空手到同學,上課無法進行作品創作與練習,甚至聊天影響其他同學學習狀況,也影響作業繳交;因此除上述強化應攜帶用具之宣導外,.對於上課未帶用具同學,經該同學同意後,利用下課時間打掃藝文教室(藝文教室學校未安排任何人負責打掃),以提供大家更整潔的學習環境.

修正後新規定:

1.正.副藝文長,負責擔任工作如下:

課前連絡老師與同學.

負責將老師上課規定下次上課攜帶用具,回班級後既在於各班教室黑板,並提醒同學記載於   家庭聯絡簿上.

上課協助老師發放材料.

上課協助管理班及秩序.

下課前收取未完成作品,整齊放置於藝文教室後櫃子內.

下課前檢查各同學座位週遭是否整理乾淨.

2.上課未帶用具同學,經該同學同意後,利用下課時間打掃藝文教室(藝文教室學校未安排任何人負責打掃),以提供大家更整潔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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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super art 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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