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報導,北京舉辦了一個有關貪污的展覽,展品均是犯貪污罪官員的受審照片和贓物,這些物品的種類真的包羅萬有,從貴重銷費品到「花花綠綠」的美鈔,還有甚麼名貴會所會藉、名車名船(遊艇)的鎖匙、到「包吃包喝包吹包嫖」的免費服務,洋洋大觀,令參觀的人目不暇給!可這個展覽只開放予北京過萬的公僕,「認真學習」貪污的禍害。據外電報導,光在過去一年,國家檢控的貪污官員的案件多達三萬多宗!
中國官場的貪污古已有之,歷史學家何炳隸研究明清兩朝地方官員的俸祿,直指官員薪俸低微,僅可糊口,若要交際應酬、穿得體面,真的談何容易!而且,每位「縣太爺」都要聘請至少一名「案牘師爺」坐鎮衙門,還不包括「刑名司爺」,師爺的糧餉全由縣太爺個人支付!於是,清廉的地方官,其「官服」多是左縫右補,遇上甚麼「朝中紅人」的壽誕,那來閒錢捐獻?且中國行中央集權制,地方少有閒錢留著,一旦災荒水澇,縣太爺總要先捐輸,故明清兩朝的地方官,能做到畢生清廉、告老還鄉,真的世間幾人!
問題是,讀書人十年寒窗,所為何物?還不是一個官職花翎!花錢買官的商賈,沒有賠白的本錢,他們也是計算清楚,「捐個肥缺」,上任後便盤敲極剝,來個本利雙收!於是,中國的貪污愈演愈烈,屢禁不歇!
今日的中國,雖然進步了,至少充公的貪污贓物中再不見甚麼「洋煙洋酒」這麼低層次的貨品了!但對付貪污問題,除了不二法門的加重刑罰,便是以「作官為民,清廉慕節」思想和「雷鋒精神」來教導官員;只欠國家領導自導自演的「飲貪泉」,以示對付貪污的決心!但成效如何?有目共睹!
在華人社會中,以香港的公務員最為清廉,這實因英國人治港時,不講甚麼迂腐的「禮義廉恥」理論來教導華人官員,只以人性的弱點攻擊人性,即大幅提昇公僕的薪酬,「高薪養廉」令公務員明白鋌而走險,其風險是遠遠大於貪污所得!而且,英國人更在體制上創出新猷,設立了直屬於殖民地總督的廉政機構,這比甚麼「自我檢查」更有效!故此,有識之士是否應鼓吹「師夷長之技」來對付貪污,還是單靠官員的「自我完善」?況且,老一套的廉潔自愛、克己復仁觀念,隨著「破四舊」、「打倒孔家店」而送進黃土,還拿甚麼來制約這些官員呢?
第四代的胡溫核心,他們是存著正大光明的心來治國,刻刻以國民的福祉和溫飽為念,但只有一念而不從制度和利益根本兩方面著手,要打擊貪污,水中撈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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