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4-01-26 20:34:17| 人氣5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買屋未給予合理審閱期、房屋仲介糾紛和施工品質不良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要把握契約審閱期,比對定型化契約和建商契約,以保障權益。范厚民攝

購屋糾紛 沒審閱期最多

建商拒給即違法「消費者勿當順民」

【劉曉霞台中報導】消基會統計,去年全台購屋糾紛共223件,排名前3名的分別是未給予合理審閱期、房屋仲介糾紛和施工品質不良。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林旺根提醒民眾,民眾簽約前一定要確保自己的權益,「不要當順民,不主張自己的權益」,尤其千萬別被建商的話術和一時情境影響而衝動下定。

林旺根指出,消基會去年共接獲投訴223件,最嚴重的是民眾購買預售屋,建商未給予合理審閱期,共65件,第2名是仲介糾紛,共54件,主要問題是斡旋金遭沒收,不動產說明書中,對於坪數、屋齡說明不實。建商施工品質不良拿下第3名,有46件。 



2013年購屋糾紛前3

至少5天審閱權

張旺根提醒民眾,很多購屋糾紛都是老問題,消費者購屋前「要自求多福」,一定要看相關資料,以審閱權為例,房地產定型化契約規定至少有5天審閱期,「有些建商使用話術不給審閱期,消費者居然接受,若是建商不肯給,就違反《消保法》11條之1規定。」
《消保法》11條之1規定,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30日以內的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若違反規定,不構成契約內容。
若是碰到建商不肯讓消費者審閱,林旺根建議民眾可向消基會或各地消保官投訴,「審閱權不能附加任何條件,包括付小定或大定,有些建商要求付小定才能拿回去,這是違法的,消費者不要當順民,不主張自己權益。」 

可簽要約書緩衝

台中市消保官張百佑也提醒民眾,消費者簽約前一定要把握契約審閱期,「建商簽約前,都很好談,可利用簽約前要求,在最後一條雙方磋商條款中備註或是寫特別條款,尤其是在何時交屋、交屋的屋況和付款的流程都可要求。」
張百佑說,一旦和建商簽約後,若是片面違約,建商可要求消費者給付15%違約金。他日前處理一樁消費糾紛,民眾在台中市西屯區購屋,民眾卻和地政士起爭執反悔,建商也依民眾要求變更設計,最後民眾卻反悔不買,建商選擇從寬處理,才沒有向消費者收取違約金。
張旺根還提醒民眾,若是透過仲介購買成屋,可以主張以要約書取代斡旋金,若仲介只收斡旋金就違法,減少因斡旋金遭沒收而產生的糾紛。 

售屋熱線 0913-655385 尤阿甘

~台中不動產網http://25232538.com










台中豐原房地產經紀人 尤阿甘0913-655385專營:豐原不動產、豐原工業廠房買賣、豐原廠房出租、豐原土地出租、豐原鋼骨廠房、豐原乙種工業地、豐原丁種工業地、豐原工業用地、8路、10路、12路、20路、20呎貨櫃可達、40呎貨櫃可達、近豐原國道交流到、豐原36大道、豐原零星工業區、豐原工業區、神岡豐洲科技工業園區、豐原工業區、大里工業區、大甲幼獅工業區、神岡重劃區、神岡辦公室出售、神岡辦公室出售、神岡工業區可申請三照、神岡水電、神岡甲種建地、神岡農地、神岡建地、神岡土地、神岡田地、神岡水利地、神岡休閒用地、神岡農牧用地、神岡山坡地、神岡合法農舍、台中工業用地、神岡廠辦..等租售均可,歡迎預約鑑賞。

 

台長: 尤阿甘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