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是當初我看了Vincent發的一篇「基本論述」的有感
vincent和哲彰分別提到
當別人質疑障礙者說---
「你們有便宜的復康巴士可坐,捷運高鐵都優惠
不用付健保費,有居服員協助,政府照顧的這麼好,
你們還想去申訴,想要抗議,根本是心態偏差!!
要懂得感恩和惜福,一般人要吃一口飯,得要拼死拼活工作才有
都有了殘障特考,你們還要什麼?
你們報稅都有殘障扣除額,我們一般人還沒有耶?
你們好好,還有殘障津貼,我們都沒有耶?
你們停車,都有殘障停車位,我要停車都好難!
你們還可以省去牌照稅......我開車子,還要繳牌照稅?
在社區裡,要再重新建殘障坡道,會破壞風水耶!…」
我寫下了一些回應,
今日已刊出在聯合報的「民意論壇」上
同情非施捨 更要同理心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278428.shtml
因原文篇幅太大(一千六百多字),雖被刪減很多
但這是我具體發聲的實際行動。
刊出來的部分,大家看報紙或參照上面的網址觀看即可。
我的原文(未刪減)po如下,也是我之前想回應基本論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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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身障者,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
各縣市政府辦理很多相關的身障熱鬧活動,
我更期待一個觀念的通達開啟,不只是一個節日慶祝。
像是「都有了殘障特考,你們還要什麼?」、「你們報稅都有殘障扣除額,我們一般人還沒有耶?」、「你們很好啊,還有殘障津貼,我們都沒有耶?」、「你們停車,都有殘障停車位,我要停車都好難!」、「在社區裡,要再重新建殘障坡道、門檻打掉…會破壞風水耶」、「坐輪椅不能進來,會壓壞地板跟跑道」、「盡量不要造成別人不便」、「障礙已經是麻煩、別再增加麻煩啦」…
這些聲音,都是從小到大,
一切要懂得知足、順從、不強求…文化觀念之下我曾聽過的對話
普遍的觀念說直接一點,就是:都「殘障」了,要什麼權利?
身為殘障者,就得要自行吸收這些「上天給的考驗」。
因為殘障,是你個人的宿命,
雖然看到你的殘障,可以提醒我更知足惜福,
但,你的殘障,也許該是你、或你家人努力克服...
這些聲音,
相對也完全隔絕障礙者擁有共同使用環境、改善條件差異的權利。
包含我在內的大多數障礙者,
也都抱著感恩、不奢求、少麻煩別人才是王道,
小心翼翼的過著給什麼、用什麼的日子,
沒有的就配合、或放棄、或自己/家人想辦法克服…
無法開口,就怕會讓自己成為一個「麻煩」,
因為人們會排擠
因為人們較喜歡看到堅強勇敢、陽光、克服一切、勵志人心的一面
不愛看到在「知足常樂」表像下,攤開來的「水深火熱」!
但殊不知這麼多年來,所謂的身心障礙福利保障,
讓障礙者能有環境使用、和生存價值的權利,
並不是社會主動提供的。
最大推手有一部分就是──
攤出來,要人們正視看待自己對待差異的鄙視、斜視、忽視。
前輩們把障礙的「麻煩」,
硬要擺在全民眼前(礙眼)、突破排擠,才得以爭取平權而來;
像是斜坡道、無障礙環境,
有多少孕婦、老人、孩童、甚至現今的腳踏車受惠,
真的只是「身心障礙」的福利而已嗎?
所有的社福保障,終將都是全國人民的保障。
而我也越來越清楚,
其實我們所處的是個充滿「同情心」的社會,
但不見得是個有「同理心」的社會。
可以同情障礙者的處境、可以捐錢、
可以用自己的力量扶一把、幫一下…等等
但不會認為障礙者應該擁有什麼。
有趣的是,口裡說「上天給考驗」,
卻是由「人」來支配「障礙者」去承接。
反之,換個觀點說:
障礙者才是上天給其他人的考驗--
人吶,你沒有逃詆差異考驗的權利。
人吶,你要有融合習俗、改良環境,讓全民有共享資源的智慧。
那麼壓在障礙者/家屬身上的苦難,才會是祝福。
當抱著一種「施捨」的心態,那麼差異永遠也不會「平權」。
在文化上是:
「障礙者應該要懂得知足,要自己多努力、跟非障礙者一樣。
因為你已經有什麼什麼、我們都沒有…、而且你本來不配得,
應該要跟我們一樣努力生活才是」
但人們並不理解,
障礙,就足已跟他的口裡的『努力』生活,
是完全不同層次。
有多少歧視和被可憐的眼光,還有生活的小細節是多麼不方便,
還要看他人臉色和心情來決定要不要幫忙、
是個受助者的角色心情又是如何…
當人們不理解這些障礙者的狀態和樣貌,
就會容易陷入厭惡或是冷漠以待。
當真正有了「同理心」,
才會覺得無障礙的軟體(觀念、看待…)、
硬體(政策、環境、設施…)是必要兼具的,
不是施捨,
也不會高姿態的苛責障礙者/家屬:你們該承受的、別找麻煩…
悲憫之心人皆有之,也很可貴。
成長過程我也因此受了很多協助和溫暖,
那是永誌難忘的感謝。
對於政策和宣導觀而言,
若「悲憫」為一切「建設」的基礎,
只會增加族群差異的『尊卑觀』;
有了悲憫,更要理解,「理解」才是基礎,
也是融合差異族群的「社會責任」。
盡到責任了嗎?
若未盡到,就不能以有限的觀點,
就主觀詮釋、忽視或排拒障礙者要求平等的推動,
那會狹隘了眼光、甚至處在一個沒有溫暖與同理的位置。
這麼多年來,很多走上街頭、或在各角落的障礙者和家屬,
不斷努力、宣導或是走進社群,
一直試圖拉平台灣社會的偏向同情、較少同理的觀點,
包含障礙是罪人標籤的價值觀,
障礙者/家屬至今仍會承受到不同的冷嘲熱諷和委屈、
甚至不配得的無奈和挫折,案例不勝枚舉,聽來都令人心疼;
在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的見證下,期待台灣這個友善的國家,
讓所有的差異者,可以有平等對話、
有權使用各項社會環境空間的政策、設施改善和觀念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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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章因篇幅關係,減少很多字數
刊出的部分,怕沒有表達到我想說的精髓
但我想,能先被看見,就是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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