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po李燕寫的文呢?
因為......裡面提到的親信志工就是我,呵~
懶得說明大家提出的角度和看法
但就藉由廣青李執行長的被資遣--公開說明文~~
來澄清、平衡一下外面那些有的沒的猜測或說法
坊間流傳著那些情緒上「背後的聲音」的聽說
都在這篇文裡,有很詳細的澄清和說明
而且被資遣的李燕,希望要把訊息放上廣青網頁的最新消息
但卻被拒絕;
把人資遣的,卻不放公告?理由是內部人事異動,毋需公告
是否可以換句話說~如果不是光明正大的資遣,或是很有立場的資遣
何以不公告
顯然有一部分也是知道公告之後,
對基金會是會有很大的影響的
這點,我同意。
會裡遇到這樣的事情,我自己也夾雜著複雜心情
因為未來的週間夜晚,我有之後將可自由安排的開心心情
也毋須管那些根本不想被管的人事物
不過真正對於廣青的點點滴滴情感,
它不會白費,並且對我而言是非常珍貴。
我還是抱著志工的真誠心情為基金會做事,從來就是
可能徐氏在過程中有很多的委屈或生氣
但真的是與我無關的~~
我也盡心盡力的負責把事情都做完,直到結束
徐小姐竟然說我負責課堂的紀錄都不交回~
或是其他的說法
哇咧~真的很想說---聽她滿嘴的情緒屁言
我可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付出所有東西耶
付出的有形無形,我不會要拿回來啊~當然也沒帶走東西~
除非她自己不會用、找不到或是搞不清楚
不過,這些對於徐氏都是盲點,她不會有自覺的~唉
基金會正在面臨重要人事異動的混亂
而之前8月底時,我已有跟慈和儀在電話中說
我會在課程結束後,再一起附,免得每週收一次
他們回存麻煩、可能還會漏了呢 (我還是在為工作人員著想啊!)
結果徐氏在這過程就可以說我不給或如何云云~ @@|||
大家都處在一個混亂的狀態,何以這樣說? 或定論呢?
正因為我對基金會的情感不是負氣的
所以聽聞她的呱啦呱啦~~就覺得很好笑
如果不停的說些猜測的是非~可以讓徐氏好過點
那就聽徐氏多說一點~
因為過程中,我知道徐氏不是很好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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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之回應說明
一、資遣說法:
1.因近來基金會人事流動嚴重,今年二月份迄今已有6人來去。
說明:今年2月以前,本會工作人員幾乎都做滿3年或3年半以上。
2月離職者—黃某某,在本會3年半以上,月薪22,000元,
某大學以27,000元聘請她,試問,放不放人?
邱某某,在本會近一年半,其要回高雄老家發展,試問,放不放人?
朱某某,在本會半年,因其年底延誤連勸核銷工作,雙方協議,
其願自動離職,試問,放不放人?
吳某某,於三個月試用期內,提出想考障礙公務人員特考,
因在試用期內,故雙方協議自動離職。
蘇某某,亦於三個月試用期內,提出辭呈,
因考慮其對於公關業務的表達等能力,
於是雙方協議自動離職。
進行了解後,發現執行長的領導能力與方式可能出問題,
譬如:
1.在部落格攻訐同事與董事、
2.用親信志工來指揮會務、進行電腦遠端監控,
3.而核心業務方面近年來未有進步,
4.業務發展走向與基金會宗旨任務似乎偏離。
說明:關於於個人部落格攻訐同事?董事長並未提出證據。
而對於所謂「攻訐」董事,我則於公開聲明中已附上該原文,
實因本會能累積財產絕非,因鄰居松江路教會不收廣青場地費而成,
因為,最初,教會即與廣青協議過,
廣青借出辦公室內部兩張辦公桌之空間給教會;
教會則提供其愛宴場地讓廣青於週一、二、四、五白天與晚上使用。
雙方係無償使用彼此空間。
至於,所謂親信志工指揮會務,此志工在廣青已長達13年多,
比許多新進員工資深,並請其將會務領介員工進入狀況、協助企劃等
本會電腦有狀況皆請其協助處理,但並無如傳聞有代為核章等情事。
本會董事亦在知情狀況下,同意執行長以每月少許費用支付,
酬勞其經常性的付出。
若有不妥,董事長應直接告知,讓執行長有所改進空間,才是。
最後,說本會核心業務方面未有進步,且走向與基金會宗旨任務偏離,
核心業務即「聽你說」與「圓缺影展」,
聽你說今年下半年甚至獲得郭台銘先生之永齡基金會核撥新台幣50萬餘元,
及內政部59萬元;
圓缺影展已突破公播版權購買困境,
今年08月正式出版圓缺影展公播版系列一,怎可說業務未有進步?
本會組織章程2007.04.12已於第二條第四款—-
促進障礙人士與其家屬之心理健康,
辦理心理諮商、輔導、諮詢、治療與宣導等業務…
故,目前業務並未偏離本會宗旨。
再則,所有年度工作計劃皆於董事會決議通過,若須增修,只要董事會決議,執行長定將執行。
2.後來經員工檢舉,告知基金會另有秘密帳戶登記在執行長私人名下,
7月底餘額約60萬,內容未詳,只知這些款項都未呈現在本會財務報表上,
意即約有60萬公款未歸屬基金會所有。
說明:此帳戶來源有幾大項—
1.本人出版《城市睡美人》一書的版稅與義賣。
本人從未拿過一張有關於此項的捐款收據。
會存放於此帳戶,係因早年與劉銘董事合出《愛的路上你和我》一書,
曾發生過要再版此書,以便義賣時,竟要我倆借資印刷。
因此,希望《城市睡美人》一書不要再有上述歷程。
2.所有從廣青轉存入此帳戶的款項,都係從廣青合法提領出後,
暫存此帳戶,包括每年年底預將隔年2月才發生的績效、年終獎金、
尾牙慶功費用、圓缺支付策展人與版稅等費用。
主要是為避免本會於當年度支出未達規定之70%的額度。
一但未達此額度,基金會將被國稅局課稅。
3.還有一些活動、課程之保證金等暫存。如,赴日滑雪的暫存保證金等。
最重要,個人深深覺得,董事長為何不在第一時間內,得知有此帳戶時,
向本人詢問?
並了解此帳戶存在之原因,更要詢問本人是否願意交付廣青等作為?
本人深感遺憾的是,董事長在資遣本人時,
從未被告知此帳戶之存在,係為資遣我的事證之一?
且早已於8月15日交接前,即備妥交接清單,裡面就已包含此帳戶。
個人係聽聞其他董事所稱此帳戶為「秘密帳戶」,
本人要求召開臨時董事會給予本人澄清機會,但不料,
此帳戶竟日後被董事長作為免任且不支付資遣費之理由。
試問,若真有不法,我個人何需要求召開臨時董事會加以說明?
3.因此,經過徵詢多位董事意見後,認為執行長已不適合繼續留任,
為顧全大局,本人於8月12日洽請李素楨小姐自行請辭執行長職務,
於8月15日前移交,並面允盡可能給予禮遇,當下亦獲其首肯,
並交出董事長私章。
說明:我於第一時間內就決定接受資遣,只是,
董事長不肯接受我於87.06.25因接受余宗澤董事資助薪資,
勞保掛在其公司名下,但工作事實發生地為廣青之事實,
而不予以承認近24萬9千多元資遣費,而其決意要召開董事會。
結果,竟被董事長說成,係為我個人要求廣青資遣我。
我在廣青已16年:5年志工,11年工作人員,沒有理由,我要離職?
董事長說我執行長聘任權在於他。
雖明知被資遣的三大理由皆不充分,此部分我已於公開聲明中說明,
但我同意執行長聘任是由董事長決定,遂接受資遣。
二、經過
1.執行長於8月15日會同財務王董事於會所交接,
但我並未如先前所允諾提出辭呈並辦理交接,反以書面提出,
要求資遣並給付結清退休金及高額資遣金,總計新台幣95萬6千8百元,
並要求召開董事會讓她解釋秘密帳戶為週轉金帳戶。
王董事與本人討論後,認為巨額資遣金超越我們權限,
當場未答應執行長之要求,因此決定一周內召開臨時董事會來處理此事。
當日本人提出該私人帳戶內容影本,本人即請王董事進行瞭解
該帳戶是公有或私有?其中金額是公款或私款?
若為週轉金,餘額怎能高達560,744元,而且最高餘額曾達120萬,
如何累積而成?而週轉金是不是也應該放在基金會財務報表中?
2.進一步瞭解該私人帳戶,不少弊端陸續出現:
A.民國93年雲林縣復健青年協進會給付本基金會圓缺影展影片遺失賠償金6萬元,支票被要求以李素楨名義開立並存入其名下帳戶,從未歸還基金會,也未出現在基金會財務報表中。
說明:此費用之發生,我亦曾告知當時游策展人。
其表示,我們於非圓缺公開放映時間,將影片借給該協會,
已經會讓那些導演捉狂,現今卻又將其遺失。
該如何處理,我倆也拿不定主意。
因為這筆款項亦非歸屬於會內所有,實該歸屬於那些影片導演所有,
故我決定先將此筆款項存放於此帳戶,否則,萬一真要歸還導演費用,
那基金會又要如何出帳?
走筆至此,我只能說,完全不懂帳目進出規矩,實在會被小人陷害。
因為本會出納為徐某某,由於其帳務概念薄弱,往往讓我也得用最笨的方法來解決複雜的財務進出問題,像,本會每筆帳目進出,皆須一筆一筆進出,否則月底結帳,定會出問題。
本會以往財務拮据,工作人員皆低薪聘用,更遑論要聘用一位財務專員?但這些惡果卻要我個人承擔。
B.該私人帳戶若如所辯稱為週轉金帳戶,所有款項應來自基金會轉出,怎會有多筆應先記入為基金會收入之款項,卻未經過基金會即逕行存入此週轉金帳戶,而花用也有不屬基金會預算項目之支出,如:
(a)大樓委託影印收入應存在基金會帳戶,卻逕存入此私人帳戶。
說明:此筆款項存進時間為93.02.04,我個人的確疏於將其原因記載詳實。
但我亦曾於於93.08.10回捐廣青7,238元,為何隻字未提?
(b)本年2月至6月執行長私人上英文課之鉅額家教費(每小時2,400元),合計支出鐘點費57,200元及教材費5,214元。
說明:此家教費分為兩階段,
第一階段係由本會邱某某擔任講師,當時參與者有:
黃某某、陳某某、徐某某、所謂「親信志工」(即為陳姓志工)與黃姓志工;
第二階段由倪老師擔任,最早是邱某某與我ㄧ組,
陳姓志工與黃姓志工一組,後來邱某某離職,則改為我與陳姓志工上課。
所購買教材,也是經由邱某某的建議選購。
自始至終,我未嘗由一人聘請英文老師單獨授課。
會找英文老師來上課,係為員工在職進修用,但為替會裡節省費用,遂以此帳戶款項支用。
此帳戶款項亦支用董事長嫁女兒的禮金3,600元96.12.07
(c)「聽你說」專線政府補助款以空班費名義轉存到此帳戶約8萬元。
說明:此部份係工作人員代補無志工時段的費用,
這些時段也都是工作人員利用其上班時間從事的工作。
遂將這些費用依工作人員名義提領後,暫存此帳戶。
因今年上半年,未獲聯勸與內政部贊助支付志工車馬費款項,
未避免弱勢志工無車馬補助,造成上午聽你說無人值線窘境。
於97.02.13開始支付「聽你說」上午弱勢志工值線車馬費。
(d)執行長「城市睡美人」義賣所得也直接存在此帳戶,未進入基金會帳戶。
說明:個人從未拿過有關此義賣的任何一張捐款收據,為何此款項要進入基金會帳戶?且此帳戶的所得,還要本人扣繳所得稅。這些開支又有誰來支付?
C.基金會重要電腦資料如會務、捐款者資訊及眾多業務均不在會所內,
反存放親信志工電腦中,而且近日又將所有Email來信全數刪除,
不知居心何在?
說明:基金會是使用內部網路管理,
所有會務資料均存在—公關座位的主機裡,
這是會內所有員工都明瞭的使用途徑。
個人在97.07.17董事會裡即已報告,
本會與喜馬拉雅基金會底下的網軟公司合作,
此公司也是經由董事長推薦,已於該公司硬體內,
建立本會捐款資料庫,這些也都列入交接清單,並沒有放置志工電腦。
08月18—22日,我是被迫休假。
8月15日董事長在財務董事王智立面前要我休一週的假。
而在20日周三,董事長、王董事會同電腦工程師私下未經我同意,
即檢查我的電腦。
然後,我被電話告知,我的個人電腦裡空無一物。
我當場就跟王董事說,
目前我是在休假,有任何問題應該要知會我。
我可以趕到現場了解狀況。但這些都被對方拒絕。
由於,8月初,我個人使用的電腦,會不明原因斷電,
我請黃姓志工檢查,陳姓志工遂將其個人電腦借我使用。
尚未查明原因,但在8月14日晚上,陳姓志工表示要將其個人電腦拿回,
我遂請黃姓志工將會內原本電腦裝回,8月15日週五,下午5點多,
我被告知要休一個禮拜的假,
試問,有誰可以把我原本正在檢測的電腦Email迅速裝回?
三、依本基金會人事規章第七條第五項規定:「得不經預告予以解雇,必要時移送法辦」辦理,不給予資遣金並追回被侵占公款。
去年7月已離職陳姓公關將所收到之扶輪社義賣書款9,781元存到私人帳戶,
當時執行長即以立即解雇公關處置。
說明:此職工為前任公關,我在去年1月份就開始跟她催討此筆書款,
對方一直回答說,扶輪社尚未處理,需要時間。
之後,我每隔一陣子,就會詢問此職工,有關款項的事。
得到的答案都是如此。
直到96.07.09當天下午,我進了辦公室向她詢問,
此職工依舊回答扶輪社尚需時間處理,我遂向其要了電話,自行聯絡。
誰知,此電話號碼被告知為空號,我遂自己查明此扶輪社電話。
撥打後,對方說,早在1月份就已匯入該職工私人帳戶。
我詢問該職工真相為何?當場該職工承認侵占公款。
也獲其同意,以離職方式處理。
我認為,將我這本每筆進出,都有第三者—會內出納—徐玉樺小姐
親筆註記的存摺,
用我本人來「類比」於該職工侵占公款行為,嚴重傷害我個人名譽。
故特此提出,以免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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