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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8日06:02 東方早報 單芸
今天下午,上海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關係處處長將在上海圖書館進行《學習宣講<勞動合同法>》的講座。上海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表示,上海已經啓動了《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的兩法宣傳,以避免企業與勞動者雙方繼續對新法産生誤讀。
上周,有兩家中介派遣機構想要爲2000餘名勞動者辦理集體退工手續的行爲,引起了閘北勞動部門的警覺。閘北區勞動部門啓動了區失業預警“快速反應機制”,與區總工會雙雙聯手,堅决制止了兩家企業涉及2000餘名員工的退工事件,在一周時間內,將2000餘名員工的“失業”矛盾化解,幫助上海企業對《勞動合同法》進行正確理解,幷有效地維護了上海企業職工合法的勞動權益。
擔憂“違規派遣” 清退800餘名派遣員工
上海市閘北區就業促進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表示,第一家要求退工的企業原打算清退職工共800餘人,因爲涉及退工人數衆多,且又在新法實施前的敏感期,所以職介窗口剛一接到企業的退工登記備案要求後,在第一時間啓動了“快速反應機制”,就將這一信息反饋給區勞動監察大隊,幷聯合區勞動監察大隊、區總工會相關負責人,對這家企業的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據悉,這800餘名勞動者與企業是勞務派遣關係,而派遣這批員工的勞務派遣公司,恰恰正是由這家企業控股的下屬公司。然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也就是說,明年1月1日新法實施後,勞務派遣公司不能再向自己的母公司派遣員工,否則就是違法派遣。因此,這家企業的勞務派遣公司不得不在新法實施前,將這批勞務派遣人員清退。
針對這樣的特殊情况,閘北區勞動部門和工會部門與企業的負責人進行了三方協談,最終達成一個妥善處理結果:把這800多名派遣員工分三部分處理,一部分非常優秀的員工,由原企業自己吸納留下來;其餘人員由企業尋找其他合格合法的勞務派遣公司,繼續以勞務派遣的形式派遣至這家企業工作,幷且保持原有的勞動待遇不變;另外一部分合同到期的員工,且不願意繼續留在這家企業工作,企業可以給其辦理退工手續。最終,這800餘名員工被閘北區勞動部門從“將失業”狀態挽救回來。
爲規避長期合同 提前辭退1200餘老員工
第二家前往閘北區職介辦理退工登記的企業也是一家勞務派遣機構,這家企業要求在12月底以前,爲1200餘名員工辦理集體退工手續。職介所同樣通過勞動部門內部的“快速反應機制”,將這一情况反饋給勞動監察大隊,由勞動監察大隊對企業情况進行了檢查。
經閘北區勞動監察大隊的查證:這家企業現有經營一切正常,沒有符合《勞動法》規定的大量裁員的理由。企業方面也向勞動部門承認:這部分將要被裁員工都是企業的老員工,因爲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員工與企業連續兩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可以要求與企業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企業擔心一旦與這部分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將無法與員工解約。因此想在新法實施前,提前將老員工辭退。
“在勞動者合同沒有到期的情况下,企業要與員工解約必須要經過合法程序。”閘北區就業促進中心這位負責人表示,“在新法實施前,企業要與員工解約,必須提前30天通知;或者員工有違法行爲,企業可以與員工立即解約。如果企業只是爲了規避《勞動合同法》的某些條款而無理由突然退工,顯然是不當行爲,而且是對《勞動合同法》的誤讀。”在勞動部門的協調下,這家企業的負責人也表示,一定會妥善處理這批老員工的工作問題,不會再無理由將這批員工辭退,將他們推向社會。
全部得到妥善安置 近2000名員工重回崗位
根據閘北區勞動部門對兩家突擊退工的企業的事後跟踪調查,兩家企業最終爲不到100名員工辦理了合法的退工手續。其餘1990餘名員工又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崗位。
本月初,上海市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在各區縣《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兩法宣傳動員會暨媒體新聞發布會上曾表示,企業突擊裁員是對《勞動合同法》的誤讀,同時表示,目前,上海還沒出現類似華爲公司的事件,幷要求各區縣對各自區域內的企業積極進行兩法宣傳,避免企業由于對新法誤讀而突擊辭退員工等非良性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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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發出緊急通知:不得進行規模性裁員
新華社廣州12月17日電(記者楊霞)日前,廣州市政府發出緊急通知,規範用工單位年底的裁員行爲,規定用人單位不是瀕臨破産或生産經營嚴重困難,不得進行規模性裁員。
記者從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這份《關于加强對用人單位規模性裁員管理的通知》于12月14日起施行。其中“用人單位”包括廣州市市屬及市屬以下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據悉,凡一次裁員20人或本月14日至31日內(含31日)累計裁員20人以上、裁員占用人總數10%以上的,均屬于規模性裁員,須提前向勞動部門報告審批。
《通知》還規定,用人單位規模性裁員必須符合兩個法定條件之一:一是瀕臨破産,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法定整頓期間;二是生産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屬于市政府確定的困難企業範圍。不符合兩個規模性裁員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繼續履行合同,不得解除勞動關係。
另外,勞動保障部門還采取强硬手段,監管用人單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規模性裁員。對不符合規模性裁員條件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不予以辦理有關停保手續。
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爲,《通知》的出臺,是爲了遏制當前部分企業惡意規避履行《勞動合同法》的不良行爲。這個局副局長陳建龍表示,企業合同期限大多根據年度簽訂,年底合同期滿勞動者數量比較大,要防止年底合同期滿高峰期企業出現大規模裁員行爲,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