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和眠雲曾經為了徐悲鴻的畫爭論了許多次,對於徐悲鴻這樣的畫家,我們兩個人對他的評價有點南轅北轍。
不過這不是商人這一篇短文要討論的主題。商人是對品味與奢侈之間的灰色地帶有興趣。
徐悲鴻的畫值三億台幣嗎?
確實是的,徐悲鴻的「放下你的鞭子」拍賣了七千兩百萬港幣。約值台幣三億。
一幅畫,三億。
徐悲鴻的畫價屢創新高,先是2006年「愚公移山」賣了三千三百萬,之後「奴隸與獅子」以當時的天價5711萬元賣出,這一次「放下你的鞭子」,七千二百萬又突破了以往的記錄。
這就是「奴隸與獅子」。
藝術本無價,不要說三億,就是三兆,只要你出得起,你願意,它就有那個價值。
問題是,買畫的人通常是由金錢堆出「品味」。
我要是徐悲鴻,誰出三億買我的畫,我會說「你瘋了」。
接下來可能是「就算三兆我也不賣給你」。
因為買畫的人的心態可能是「我是富豪,我出得起,怎麼樣?」
當然不是所有富豪都是這個德性,可是這種心態在有錢人之間是通病,也就是古人說的「競豪奢」。
這是愚公移山。
藝術要有市場,藝術家才有生路,這是對的。
就市場機制來說,藝術一旦成為商品,商品就一定有價格,因為藝術品有它的不可替代性,所以價格也就無法定值,反正出得起的人就可擁有它,這也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常態。
現在問題來了,藝術一旦成為商品,它的本值有時反而無法正常顯示,它的功能除了「帶動經濟」之外,留給後人的感動也愈來愈少。
比如說買「放下你的鞭子」的人如果真的受到這一幅畫所感動,他會把他的錢拿去做公益,做國家有益的事情,而不是「擁有」這一幅畫。
這樣說,商人好像有點反商,其實那有?
商人的看法是:不要拿「品味」兩個字來掩飾奢侈,藝術是有品味,可是買藝術的人不見得有品味,雖然他買得起,也對藝術市場有貢獻。
這樣的人可能對藝術有點知識,但不見得夠尊重,只要金錢買得到的東西,對富豪來說,「愛護」大約是有的,尊重則未必。
一壺奶茶三千元,等於一杯一千元,有錢人不算回事。
一個躺椅上百萬,不縐眉頭。
一張地毯上千萬,拿來地下踩。
錶要瑞士的雙陀飛輪,魚子漿要俄羅斯,松露要法國,這就是富豪的品味,為了滿足「與眾不同」的欲望,這些人碴錢不眨眼。
所以說,這些人喜歡徐悲鴻,我不太相信。
台灣,有一個有錢人到世界七星級的飯店杜拜帆船,想說既然那麼貴的消費,就是要享受的,於是在早餐的時候撈了很多菜,想說好好享受一番。
旁邊來了一位小姐,全身樸素,只有一只金墜子點綴,坐下來吃她的早餐。
這一位小姐吃什麼呢?從頭到尾,只吃了一個水煮蛋和一杯咖啡,然後泰然自若地走了。
這一位富豪悵然若失。顯然,這一位小姐的品味比他更高。
商人不是要稱讚這一位小姐,而是說,品味有時候是「樸素」的代名詞。
古時候的石崇,把別人的珊瑚打爛,然後拿更大的珊瑚還他,好個石崇。
要是他把「奴隸與獅子」撕碎,然後還你「放下你的皮鞭」,你的感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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