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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6 21:46:41| 人氣3,526|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對同婚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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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臉書打破了國界和距離,有一陣子,流行把自己的大頭照換成彩虹旗背景襯底的大頭照,以示自己支持多元成家或同性戀朋友。

看到很多人的大頭照都走彩虹風,有那麼一秒鐘,我也有這衝動跟著一起「玩」一下…。不過,因為忠於原味,最後沒點下聯結去換大頭照。不過我相信也有許多臉友當時並不明白把臉書大頭照換成彩虹背景的意義是什麼,就一窩蜂跟進去流行了。

「因為流行呀!大家都這麼做…就像淋冰水支持漸凍人一樣咩!」

「那…你知道什麼是漸凍人嗎?」

「反正就是某種可憐的疾病,需要大家集氣幫忙就對了…。」

 是流行沒錯,原本封閉傳統的社會風氣,曾幾何時也「走在時代的前端」,跟進歐美各國的同志風潮,一時(二十年間)同志由暗處,明正言順、理直氣壯地,光明走上街道,同性戀的人數或承認自己是同人的人數,也急速成長,不多久,同性人權,性愛,婚姻合法化,組織家庭,繼承權…等等法律上的陳規,也成了急需面對、被挑戰和等待立法解決的問題和專業了。

以人身安全,思想,言論和免於恐懼免於迫害及生存權為本的聯合國人權宣言當然是同婚背後最大的支持基礎。精神、性別和愛的權利,無庸廢言,當然也是人類天賦的自由!

接著,新近興起了一波支持同性婚姻立()法的議題,社會上搖起了彩虹旗,大多數年輕人認為:同性婚姻沒什麼不對,愛情不應受到性別的差異對待,同性戀沒什麼可恥的,勇敢做自己沒有人有置喙的餘地!既然相愛就該有權組織家庭,就該給予同樣的法律和社會權益。

但同樣的,也有一群固守傳統文化,自稱捍衛家庭和社會的反同婚群眾興起,反對修改民法去應對同性婚姻和組織家庭。

別人問我對這問題贊成或反對?

我通常會回答:不贊成也不反對!

別人怎麼看這議題我不知道,不過當我面對兩難而且有很廣大的影響的問題自問答案時,我會先擱置答案,從不同的視角或更廣的層面去思索可能的問題或答案。

比如:應不應該廢死?我會想到有關的「墮胎合法化」、「器官買賣」、「安樂死」…的問題。這樣比較能有宏觀的,對生命生存權利的認知。

同樣的,性別選擇和同性婚姻雖然是個人的權利,但我會從整體社會制度、自然界演化、動物性…等去看事件。

性別錯置是自古就有的自然現象嗎?比例如何?它對社會有多大的影響?同性戀的歷史和影響又如何?同性婚姻會不會造成社會秩序的紊亂?會不會造成法律的漏洞?會不會進一步成為家庭社會的打擊或亂源?

香港人從一個動物實驗的實驗結果來申明反對同婚的立場:

把為數相當的白老鼠放在一個食物充沛的封閉空間,白老鼠就能一代一代平衡繁衍下去。

另,把同樣數目但性別數目相差懸殊的白老鼠同樣放在那空間,或減少粮食供給,結果老鼠就開始出現了雜交、亂交,同性交配的行為,最後造成本來不會產生的死傷。

另有一個影片是英國一個同婚家庭長大的女孩,在聽證會中,對同婚環境成長的不公平抗議。主張同婚只滿足了自己的愛情,沒有考慮孩子成長需要父親或母親的權益。

我並無意主張同婚是社會亂象或分配不均的後遺症,但我很關切同婚造成的後續影響,不單是對後代成長的影響,也包括對性別平衡和傳統家庭制度和社會的衝擊…。

 

行文至此,也許還是有人要問:你到底是支持同婚還是反對?

「不同意也不反對。我支持或反對有那麼重要嗎?也許有些是符合聲援和大力要支持的同婚,但也有許多同婚可能只是埋下社會問題的地雷?那麼你呢?你願意和同性結婚嗎?你願意自己的後代同婚嗎?你願意在同婚的家庭成長嗎?你願意改變調整和平等對待同婚家庭嗎?你願意…」

這又讓我想起了另一篇拙文討論的問題:

如果你反對廢死,你願意親自去處決那死刑犯嗎?如果你支持廢死,有更好的辦法去處置這些罪大惡極的死刑犯嗎?

當然,問了也是白問。就像多數決是民主,但有時多數決卻是霸凌一樣。因為事不關己,卻要不同的立場不同的份子組成的不同的公權力來決定遊戲規則?所做的決定一定會影響當事人或關係人的權益的!
每一個同志都應有他的人權,應該得到尊重;但僵化的規定或法條也極可能帶來更多的衝擊和影響。不過,形勢比人強,不管結果如何,法律自然必須不斷去修正和應對社會的變異現象和一定數量群眾的呼聲。

 

台長: 路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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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n
這也讓我想起了另一個爭議已久值得討論的問題:

如果你反對墮胎合法化,你願意親自去扶持那些原本無意也無力但已經懷孕者嗎?如果你支持墮胎合法化,有更好的說法去面對這些被墮的胚胎究竟是否存在或者就是生命嗎?

這些議題,極不容易找到標準答案,通常是宗教,生命,人性,醫學,科學,社會,性別,政治,法律的交錯。

法律畢竟是人為的產物,所以法律通常也充滿了當時時空環境當中人性的謬誤或錯置。美國憲法初立之時,南方六州是有奴隸制度的,北方七州卻是5張黑人票等於3張白人票,1886南北戰爭之後,還存在百年的種族隔離制度。所有的權利與權力,向來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包括種族.黨派.階級.性別等等。每個階段都有人贊成同時也有人反對。民主政治只是提供一個手段,至於想要追求甚麼樣的生活,樹立甚麼樣的價值,端視所屬那個國家或社會的決定。


只有簡單的"多數民主",其實並不一定是健康的民主。多數決。也可以選出拿破崙當選總統,再以之毀了法國第一共和,也可以選出納粹黨執政,在選出希特勒當選總統,再以公民投票而支持希特勒專政。

二百多年來,瑞士.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等等這些國家,瑞士修憲必須逐州表決,五個州中只要一州沒過關就否決,一比四大的少數否決權,就是在保障少數。他們通常先由各地方及政黨派出精英協調,同意之後再拿回去說服自己所屬的地方。這是"共識民主"
2016-12-17 00:48:01
版主回應
所以聯合國才會有人權組織和人權宣言,雖然存在的立意是是要保障人權,但實際上對於那些存在著不平等的國家而言,並無法強迫其遵行不悖。
因此,住民自決應該是相對比較合乎人性和人權的民主,但即使住民,也是由複雜的個體組成,還是會有少數人受到不平等對待。共識民主很好,可以彌補多數民主的不足,但是如果少數族群無法或沒有足夠力量促成或形成這共識,也是枉然。
台灣的政治是個活生生的例子,太複雜的組成和背負的慘痛及歷史共業,使得即使住民自決這條路都走得格外艱辛,對於政治議題更是很難達成一致的共識,其結果,就是在永無止境的內耗和鬥爭中,艱困向前行....
2016-12-17 09:23:24
(悄悄話)
2016-12-18 00:17:42
(悄悄話)
2016-12-18 23:41:2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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