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知名小說家威廉‧梅克‧薩克萊(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說:女人不僅喜歡征服人,更喜歡被人征服。
這話說來似乎有點矛盾,但其實有它的道理。
小說家刻劃人生百態,想必是對社會的種種怪象有了深切的體悟和觀察。所以才會做出了此一「評斷」。
也許有人會說,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幾千年來社會一直被男人主宰著,在大男人「沙文主義」的影響之下,女人只好屈居弱勢,以被征服來換取資源以求得生存。但老子道德經第四十三章云:「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站在兩性競技的立場,誰是贏家倒還很難說。
易經向來為國內外科學家學者推崇為最古早的哲學和科學,主要是它的陰陽太極之說處處印證了這個大宇宙和小宇宙的力場、種種分分合合的「理化現象」。陰陽相生相尅互為消長的兩元,不正是正電和負電、生物雌雄的競合現象?
從生物學上來說,最早的繁衍其實是「無性生殖」,沒有雌雄之分,例如蚜蟲,在食物豐沛環境優厚的環境下,可以藉由母蚜蟲直接大量且快速胎生出基因一模一樣的小母蚜蟲。但個體不斷複製的結果,只有適者生存不適者被淘汰。如果環境惡質化了,就必須藉由遷移和抵抗力來求得生存的機會,所以便進行有性生殖交換基因,來產生多種異變的基因。
所以雌性在適與不適之間,竟然可以突變出了另一可以快速改變基因(有效且隱定地)來增加存活機率的方法,那就是藉由兩種互補的適應能力進行有性生殖來交換不同個體的基因,雄性個體於焉出現。
由昆蟲可以發現,雄性生存的作用似乎只是為了提供變異的基因型以讓種族有更多生存的機會?所以像雄蜂雄蟻等都是只是為了散佈基因,短命的任務性存在。真正建構社會和生活的,是雌性個體。
以人類而言,睪酮素促使男性不斷地產生交配的慾望,多達上億個精子提供更大的受孕成功機會。女性的黃體素則只想守住一個能依靠且穩定的男人,定時受孕確保胚胎,並養育出下一代。
由此說來母性才是基本型,雄性反是變異型。雌性以生存和繁衍為主要任務,男性則只是環境任務型的性別族群。那麼,數千年的人類歷史,母性社會是否才應該是人類的原始社會形態?
人類考古學者也曾多次發現最早的人類社會是以母系為本的,不只是因為雌性是原始基礎性別,更因母性懷孕哺育的過程是維繫家庭的根本力量。(行文至此,讀者大約也可了解:為什麼母親節被重視和慶賀總是多過父親的根本原因了?)
話扯得遠了,再回到薩克萊的說:為什麼女人要退居二線讓男人征服?為什麼好端端地要把母系社會的主宰資源分配的權柄地位,拱手讓給喜歡「逞兇鬥狠」的男人呢?
各位可別落入了我的圈套。呵呵,是誰說「主宰資源分配的權柄地位」已經讓給男人了?
用戰場的術語來說,女人只是找到了更佳的「戰術和戰略制高點」,以最小風險的方法去取得最大的利益而已。(是誰說過:這個世界男人在拼命賺錢,女人在拼命花錢?)當兩性相處不再是敵對,女人到男人的背後才是真正的掌握分配者,那就像一紙合約的成立:女人是那隻掌控意志的手,男人在某種形勢上而言,只是一個不得不的同意的圖章罷了。
美國有許多州的法律,夫妻離婚,男人要分給女人一半的財產。因此有許多美艷的小模便專門去釣富翁,不費吹灰之力,就可在婚姻中享有優沃的生活,將來手中握有男人的江山;萬一離婚更變成瓜分男人財富的大富婆。(記得貝克漢嗎?)
也許讀者會覺得我這例子很俗氣?但現代社會,金錢不就是「社會資源」的代名詞?!
這樣轉了一大圈之後,終於可以回到本題,談一談男人有什麼吸引女人的東西了。
如果吃飽了太閒,呵呵,去街頭訪問一下各種年齡的女人,最喜歡男人的特質是什麼?
「溫柔體貼啊!」「有責任感」「顧家啊!」「關心我、愛我呀!」「長得帥!」「體格棒!」
「有錢!」「浪漫」「陪伴」「聰明、細心、果斷、能依靠」…琳瑯滿目有各種答案,但絕不會有女人說:「我打不過他,只好跟他。」或「他強暴我,搶了我,凌虐我,我喜歡…」
所以,證明前面薩克萊說的:女人不僅喜歡征服人,更喜歡被人征服。
這話其實是:「假的!」
女人喜歡被征服?那是她們用另外一種方式去征服了男人。至少,她取得了她想要的,否則,別想她甘心情願讓男人做主。女人什麼都能容忍,就是不能容忍男人外遇或有了小三,原因無它,因為女人認為合法的性關係是她們的保障,保障男人的一切都是女人的(包括有形的資產和無形的愛),絕不容許另一個女人來搶奪!
所以,「溫柔體貼啊!」「有責任感」「顧家啊!」「關心我、愛我呀!」「長得帥!」「體格棒!」「有錢!」「浪漫」「陪伴」「聰明、細心、果斷、能依靠…」都是…
假的!
真話是:對我溫柔體貼…所以我是主人;有責任感…會完成我交付的任務;顧家…提供我幸福生活的條件;關心我愛我,所以我才會快樂才是主人!長得帥…讓我心情愉快有面子;體格棒…所以我可以很high有裡子;有錢…可以滿足慾望呀!浪漫、陪伴、細心…反正我是中心。總而言之,男人最好是為了服務女人而存在著,最好是對女人百依百順,最好把女人當成寶、主人、公主、女皇…看待。
因此,男人的某些特性就成為吸引女人的條件:
第一,要有財;第二,要有才;第三,要有豺。
第一,有錢的男人一向為女人所喜愛,這點從很多年輕漂亮的女人嫁給有錢但又醜又胖脾氣又差的老男人就看得出來。不用多加解釋,蓋因女人要的是財,若把財排在第一位的女人,什麼條件都可以妥協。
第二,有才的男人吸引女人,其實才和財往往相連,有才幹才華才是潛力股,終有出人頭地的機會。至少和他一起生活也會賞心悅目、樂趣橫生,生活愜意。男人的才就像女人的容貌身材,是吸引人的利器,也是競爭獲利的優勢。
第三,要有豺。也許有些女性讀友會抗議,這個「豺」字多難聽!難道要我找個卑鄙貪狠的男人在一起?非也,我這裡說的豺是企圖心,慾念、糾纏,鍥而不捨不放棄、靈活的手段,是性情上的強勢和優勢。這樣的男人往往能在劣勢中逆反得勝,也能在追求女人時取得成功,如果他的豺為你所用,豈不成就了你的幸福、快樂和成功?
說到這裡,大約我已豎起男人沙文的大旗成為女人的公敵了?
這是什麼屁話?把女人寫成多麼的現實勢利?把愛情這麼自然美好的事寫成了企圖和陰謀?難道女人自始自終都自私自利,以愛情為手段婚姻為工具?難道男人就只是一個大笨蛋,平白供女人驅使而不凌駕女人或不會把女人當奴僕?
當然不是。
人類既是萬物之靈,雖還帶著不可改變的動物的習性(半人半獸),例如為生存不擇手段;為繁衍而縱慾…但終究會自我調整來適應大環境。所以才有了婚姻制度、家庭和社會,才有了合作和競爭規則,才會捐棄自我全心為愛或為團體奮鬥。所以,當男人和女人相遇,一同被蛇蛊惑吃了樹上的禁果,就站在一條船上,一同忘我,接受慾望的懲罰。就不再只是一個自私的自我野獸了,而是互相競合的伙伴。易經說: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世上什麼都在變,世事無常,變異才是常!
男人和女人先天上屬性既不同,又剛好長短處相契,當然是合而為強,分而為弱。
男人的三才只是站在女性立場來評核男人的能力,當然要捕獲身俱三才或單有一才的男人為自己所用都是可遇不可求,或不是容易的事。換句話說:你在選擇人家時,人家也在選擇妳!如果妳的條件不是為他所愛,他又怎會甘心成為妳愛情的俘虜或家庭的奴僕呢?
說到底,相遇是機緣,看得順眼才會在一起。戀愛和婚姻中到底要保留幾分自我?要一直幸福下去?只有靠自己和對方共同去努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