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書的出版,為了讓讀者能對內容有先期的了解或基本的認識,因而會有序文;在書本內容結束之後,為了補充說明或註記,作者會寫篇跋文。
一般而言,國外的作者喜歡自己為書寫序,畢竟費心思才完成的作品,除了感謝對書本的產出有協助的朋友,也為了提供讀者對於該內容有必要的認知。
有誰比作者更明白作品的內容?當然由自己來執筆寫序是最有助於讀者更貼近作品的。
但國人著書,除了知名作家或著作豐富的作家之外,通常會敦請前輩、名家、地位較高者或自己信服的人為書作序,那就像申請大學或介紹工作的推荐信一樣,有背書或印證的意味,好似也為書本蓋上了個正字標章或為書本的「身價」提高了些許?
因此為人作序跋是一種光榮值得尊敬但卻麻煩而嚴肅的事。人家辛辛苦苦完成的一本作品,你只是寫數百個字或一兩千字就能助其價值或為其斷生死?為序者其可不慎乎?
也因為如此,大多數受歡迎的作家或幫人寫序文的大家都是褒多於貶,對於書的優點和精彩之處過多鼓勵讚揚甚至錦上添花;對於缺點和未盡理想之處則「吱吱唔唔含混其詞」、輕輕帶過或根本不提。
這樣的用心也不能說是「阿諛奉承」或「虛與委蛇」,畢竟受人之託為人作嫁衣,那有扯人後腿來增添自己的權威的道理?有那個作者願意自己的書本上被批評得一無是處或被指點出本來不明確的瑕疵?因此,請人寫序或為人寫序都要對寫序者和作者有相對的認知,否則很容易因一篇序而斷送了文友的交誼。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為人寫序到底要本著文學的「正義」或者當成文壇的「交際」?真是個見仁見智的問題。
通常,我不會輕易答應為人寫序,一來因為覺得自己「份量不夠」,二來不想「陷害自己」。不過因為出過許多書,也敦請過人家為我作序,也曾為人家的科幻小說寫過序。所以有一點心得。
如果要敦請名家寫序,也要找自己尊敬喜歡的名家,而不是性高氣傲,被捧上天的「大家」。作者自己要知道「天高地厚」如果自己沒那高度且不善交際,千萬不要「自取其辱」,因為「大家」一般都「很忙」,還有一塊「大招牌」要顧,真正願意放低身段提攜後進的很少…你的請託很可能被拒絶,不然就是成為他驗正權威的犠牲品…幹嘛拿自己的心血結晶去為人家抹亮招牌?
請人寫讀後感我喜歡找相識但不是行家的人,因為我覺得只有貼近一般閱讀大眾的程度,才能寫出讀者共通的感受;因為和我認識,所以可以把讀者不熟悉的作者生活面相介紹給更多的人知道,讓作者從文學的層面走到活生生的生活面。
另外就是書出版之後,意外得到的一些讀後書評或文章,有機會我也會收集在下一本出版的書中當紀念。
在詩壇有很多詩人,趁著兩岸開放交流之初,以利益交換的方式,請對岸的文人教授為其立碑作傳;也有些沽名釣譽的作者,趁著政治「統戰」的便利,把自己捧上台灣名作家的寶座,和對岸政治文人擁抱或以台灣文學界的「代表」發聲,真是令人唏噓不已…。
不管是作詩寫文著書,文字的價值取決於它的本身,千萬不要為了被寫進「文學史」或為了揚名立萬而去鑽研經營,走火入魔…名和利都在字義之外,切莫本末倒置,文人的品格則存乎字裡行間,才是有生命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