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這個題目時有點猶豫,是要用創作生命呢?還是生命與創作?其實是看到新聞報導馬兆駿心臟病瘁死的新聞有感而發的即興書寫。
馬兆駿是我們那個時代的民歌創作者,有許多耳熟能詳的民歌都伴隨著我們的年輕歲月走入難忘回憶中,像微風往事、木棉道、風中的早晨…他的歌我大都能朗朗上口。但是這樣一個創作的才子才四十八的中年就已走向了死亡…
前不久,許瑋綸車禍喪生;以前三毛在醫院用絲襪上吊死亡乃至俆志摩的空難事件…很多創作者似乎都很短命?真的是天嫉英才麼?
同樣有著創作熱情的我,心中似有某種共鳴在激盪著…
記得以前有陣子熱中於科幻寫作,靈感一來熬夜創作是常有的事。但是新近的許多報導都說,熬夜是最傷肝的,肝是身體內唯一不會喊痛的器官,當你因肝損害而覺得不適時,泰半已到了無可回復的程度。
難道創作真的這麼重要,可以不顧身體非要把所感所想發抒出來不可?
其實創作就像在燃燒生命!
三毛為什麼在人生最燦爛的豐收期而自殺?記得她在遺書中表示,她覺得她的人生已足夠…那是對此後人生不再發光發熱的一種消極抗議?
是的,只有少數的創作者能和作品並老,同時享受人間給予的肯定和歡呼!
然而即便是名利兼收的晚年,我想也不如即時的燃燒放光來得重要…
當創作的精力或能量消退,那才是創作者最大的哀痛!
陶醉在當年勇?或在病衰的晚年清點自己一生的成就有什麼用?在深切的感同深受的同時,我更能明確的認知。只有充實精采的當下,把握每一秒發光發熱的創作契機,才是創作人最大的所得。
閱讀者應該有所體認:不管是圖、文、歌、視覺…各類的藝術成果,你正在閱讀著一個創作人生命「燃燒」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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