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對這個男人感到不耐煩轉頭走開的時候,他一定還搞不清楚他為什麼被淘汰。
他西裝畢挺,長褲的摺痕燙得筆直,頭上的髮線分明,有很好的職業和經濟能力,外表簡直不輸馬英九。我可以說他的誠意是十分足夠的,而且舉措有士紳的風度,不過為了把頭髮梳理整齊,使每一根都服服貼貼落在應該的位置,他大約每天擦塗鬆髮油,所以身上透著淡淡的髮油味。那味道我不喜歡。
在這之前,也不過才前天的朋友生日宴會上,我拒絶了另一個男孩。
那男孩對我大獻殷勤,幾乎像條可愛的哈巴狗,在宴會中有意無意地對我跟前跟後,幫我倒酒端點心,只差沒餵我吃喝。誰都看得出他想追我,但我仍是笑著把他拒在門外。
並不是他長得不夠英俊,事實上他身高一百八,是個男魔豆,胸膛結實飽滿,著實是猛男一枚,而且他幽默感十足,談笑風生。言談中大大的眼眸不斷放電(肯定上過不少年幼無知的花痴)。但是我卻對他興趣缺缺。原因無他,我不喜歡他身上散發出的濃烈古龍水味。
從來沒有人知道,我對味道非常敏感講究!
我從來不塗抹香水,洗澡也不會選擇含香精的香皂或沐浴乳,有時一天要淋浴五次,並不是我善於保養身體,應該說天生麗質吧?我有牛奶般稚嫩的肌膚和非常勻稱的身材比例(這可能是我總在無意間招蜂引蝶的原因?)。我時尚但不盲目,流行但不苟同,我喜歡白色系和粉色系服飾,也許因此,我的朋友都說我很高尚有品味。這點她們倒是說對了,我是個注重「品味」的人。
是的,我是個堅持追逐味道的女孩。我喜歡春天剛發芽的青草;夏天雨後的苿莉;秋天載著落葉的風;冬天箭出的新筍。我喜歡未磨前的咖啡豆;輕微的汗酸;男人溼潤時的飽滿肉體;剛曬過早上陽光的棉被。
我著一條純白熱褲,輕爽淡粉紅背心,從街道走過。對街有幾個男生在向我吹口哨;路旁有個柵欄圍成的籃球場,一群男孩在陽光下汗流浹背的打半場籃球,我站在樹下,不喜歡流汗,那種身上粘膩的感覺很不舒服…但是我能肯定,那裡面一定有我喜歡的,陽光的味道。
我喜歡陽光的味道,那種味道只有在運動型男人身上才有。我的上一任男友是個運動員,他喜歡排球和籃球,我則喜歡在他打球後跟他做愛。別誤會!我並不喜歡身上沾滿汗臭的男人,何況那身上的汗水不只來自他的汗腺,還混雜著高矮胖瘦,那些有著不同體味的球友的汗水,如果打完球不即刻去淋浴,身上還會有一股難聞的酸味…
我的男友不明就裡,以為我總是趁「虛」而入?老是抱怨我不體諒他打完球已精疲力竭…其實他怎能明白,我並不是喜歡他的人品,就是喜歡那味道!當他大汗淋漓,身上蓄滿了陽光的能量,然後即刻去降溫,洗個香噴噴的冷水澡,出來之後癱在床上,那種混雜著香皂和新溢出的汗香,身上不斷有能量和水蒸氣在釋放,那真是迷死人了!好像連空氣都是活的,那正是我最喜歡的陽光男人味…。於是我就會開始剥他的衣服,開始嗅聞著他的每一吋皮膚,然後用身體和他磨擦,然後親吻,然後往下舔舐,然後…他被弄得堅硬,只好一邊駡著壞女孩,一邊配合著搖動屁股…他越發汗我喜歡的味道就越濃烈,我就越興奮而不能停止…
我的前任男友常常這樣被我搞得虛脫,有很多時候他採取主動,因為我聞不到我喜歡的味道,挑不起我的性趣,所以無法盡興…他對我這種「趁人之危」的特殊癖好不能理解,而且這似乎也違反了他大男人主動出擊和「持久」的自尊,所以到後來我們終於分手。但自始至終他都不明白,其實我只是因為對味道的追求才這麼做…如果他不能持續給我這誘人的氣味,我留在他身邊做什麼?
我是嗅覺的動物,對的味道使我春心盪漾,好的味道使我心花怒放…我自己喜歡保持無味,因為只有讓自己沒有味道,才能聞到我要的味道,我希望完全曝露在這些味道之中,讓我喜歡的味道把我佔有。
如果你是個很有味道的人,只要合我的口味,即便是女人也好,快來佔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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