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在上日文課的時候, 針對外遇的問題進行了討論, 一位女同學的觀點讓我印象十分深刻, 她說若自己的好友外遇的話, 並不會因此而和她斷交, 大家還是會一起出去吃飯聊天, 但若自己的朋友殺人或是吸毒的話, 那則會和她保持距離, 所以外遇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罪過, 但為什麼大家都要將此視為不可原諒的事。
起初我也對這樣的說法感到似乎有些道理, 的確我們的朋友若犯了這樣的錯, 我們可能還是會將她視為是自己的朋友, 也可能還是會維持友誼, 也或許不會再與她碰面也說不定, 但若是犯了重大刑案的話, 那肯定是會絕交, 且從此不再往來的。
但仔細想想, 其實這是兩件完全不同標準的事, 外遇純粹是個人因素的問題, 頂多是傷害到自己的另一半, 也純粹是感情上與精神上的傷害, 但殺人放火有可能是會波及到自己的朋友, 甚至會危及到他人的性命, 所以是不能夠相提並論的。
而我的日文老師是一位和我同年紀且已婚的日本男性, 而日本男人對外遇的看法顯然是和我們台灣人有所不同, 所以這位日文老師對該名女同學的理論則持著贊同的看法, 甚至他還認為人在步入婚姻之前其實根本就是不斷地在進行外遇的。
此話怎麼講呢?? 他的意思是說如果在未婚的狀態下, 一個比現任男友或女友更好的對象出現時, 我們可能會選擇放棄現任的, 轉而與更好的對象交往, 而這種行為不就和外遇沒什麼兩樣了嗎?? 那不就意味著人在一生當中其實是一直在搞外遇的嗎??
不過大多數的同學並不贊同這位日文老師的看法, 而在未婚的狀態下, 的確男女雙方是有權利去選擇適合自己的對象的, 但進入婚姻後卻又搞外遇的話, 那則是婚姻道德上的問題了, 當然男女在交往的階段也是有義務要對自己所交往的對象負責的。
前一陣子看了一部由裘德洛所主演的”Music from another room” (中譯: 樂自芳鄰來), 劇中女主角在遇到男主角後, 赫然發現自己其實是喜歡男主角的, 最後女主角放棄了與自己的男友訂婚, 而是選擇了與男主角共築未來, 看了這部電影後突然又讓我想起前不久在日文課中大家所熱烈討論的話題, 不曉得各位看官的看法又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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