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7-06-19 16:40:54| 人氣111| 回應2 | 上一篇 | 下一篇

低級生活-複習公民啦~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今天教宗要來介紹 

我國憲法規定基本義務的其中一項_服兵役!

義務內容:

1國家設置軍隊在保衛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兵力來源,則再人民服兵役,憲法規定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3兵役法規定,我國採徵兵制為主,國民在18~40歲的男子
 
 皆有服兵役的義務,目前還有代替役(義務役:目的在保障人權)
 
 .志願役(募兵制)可選擇,女生主要是服志願役


未履行本義務的法律責任:

以逃避或自殘等方式未履行服兵役之義務者,負刑事責任!



給某位先生:逃兵是不好的唷 XDDDD

台長: 低級教宗小雞
人氣(111) | 回應(2)|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心情日記(隨筆、日記、心情手札) | 個人分類: 低級§生活 |
此分類下一篇:低級生活-無聊 = =
此分類上一篇:低級生活-友情使者

斯文人 = =
你說林先生喔??
2007-06-19 17:02:18
簡太太☺*
好爆笑XDDDDD

教宗,我也好想您阿!!!

您有沒想我這個媽呀?
2007-06-19 21:22:34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