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电话与屈臣氏泉州店,一个负责此事的姓杨的小姐接电话。
问她协议内容,她说是:因为使用面膜产生皮肤不适,现赔偿医疗交通费共多少元。这部份赔偿为重点赔偿,此事就此圆满解决,以后不得再向屈臣氏要任何赔偿。
我一听就说,这个协议不是我跟厂家江小姐谈好的内容,我跟她谈的是现予赔偿的这部份医疗费与交通费,以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再向商家索要这份赔偿。这个我接受。但是你现在没支付的误工费等,我有权利通过各种渠道索要,不管是私下协商还是找执法机关,至于你们给不给是你们的事。
我说我不签这个协议。
她说你过来看看吧。
我说是这样的话我不过去看了。我也不签。你再问一下江小姐。
她说好。
那边看我反应如此激烈,倒有点迟疑。
下午电话给卫监所,那个男人吞吞吐吐地说,我跟他们协调过了,他们也不愿意,这个事我看你还是找12315吧。我们只能协商,12315也只能跟他们协商解决。
他说厂家写那个百分之百是有点绝对,但是这个事你也有责任。因为它上面也有写如果皮肤产生不适应立即用水冲洗。
我说皮肤不是马上产生不适。我用的第一天后是脸上发热,脸上很红。当时没注意,以为这是厂家说的白里透红。后来再用一片后,脸上出现红斑,我就停用了。到了六月二号脸上的丘诊都出来了。我才找他们。
他说是这样啊,那我再给他们打个电话。
我说屈臣氏他们的意思反正就是要跟我打官司,他们不会赔的。
他说我再给他们打个电话。
电话与厦门店的那个张小姐。
她一开始仍是热情的语气,吴小姐我们的意思是你签了这个协议,就可以拿到这个钱。但以后都不可以问我们要任何赔偿。如果你不签的话,就拿不到这个钱。
我说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呢?我跟江小姐谈好的是医疗交通费先赔偿,以后我不得以任何方式再向你们要这个相同的赔偿。怎么你们屈臣氏又变了呢?
她说我们没有变,我们的立场一直是你要嘛就签这个协议,签了就拿到这个钱。如果你不签也没关系,但是你不签就不能拿这个钱。
我说为什么你们承诺的事到后面都要变掉?我到底要信你们的哪一次?张小姐你自己也曾答应过给我医疗赔偿,你好治好后拿这些票据找你报销,后面你们周小姐又不肯承认这是你们产品引起的,那天去向你要泉州医院的医疗费报销你也说不可以给,我问你是不是超出你职权了,你也点头承认。那现在厂家给我道歉,愿意先赔我这个医疗交通费你们又变成是这样,变成要签这样的协议。为什么你们屈臣氏一点都不诚信呢?张小姐从个人作人来讲,你这样不诚实你不觉得良心不安吗?
她生气:江小姐跟我谈的就是这个意思,反正我们这个协议你要嘛就签,你签了就可以拿钱,你不签我们就不能给你钱。你如果是要对我人身攻击的话,我可以不接你电话。
我说我没有攻击你人身,而是你们屈臣氏诚信都被你们撕破了。为什么你们讲话一直要出尔反尔呢?江小姐跟我谈的不是这个意思OK?!
大家都生气了。她如此强硬的态度令我气愤难当。一群人怎么可以为了一点点钱不断地撕毁诚信又不断地出尔反尔。怎么可以这样作人?怎么可以这样不停地撒谎?
真是气死人了。
那天同时买的内裤,一条一穿上即破了边,松紧带脱落一大截。我说我也不愿告诉你们这件事了,省得你们又来是不是你暴力撕破的?是不是你用剪刀剪?是不是你大力拉?几块钱的东西懒得跟你们计较一大堆。但是你们现在让我的脸生病了,我才找你们。你们自己为何不反省看看,一定是内部管理或什么出问题了,才会出现这样状况。难道你们每次都要这样让消费者受伤吃亏吗?这种情况你们处理的手段就是要让消费者自己承受都推到消费者头上吗?
她的态度始终很强硬,我感受到了充分的胁迫的意味。趁人之急,趁人危难。屈臣氏或许作生意都是精明的,但从道德人格上培养的都是一群小人。
我一个晚上不能入睡,想着她而今的强硬态度,苦于自己没有把她们的话自始至终地录音。但是我一直被她们不停地欺骗着。
屈臣氏,你是用这招成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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