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階段、二階段領投票之爭繼續延燒,中國黨執意二階段已然到了「死不罷休」之境,到底中國黨在驚啥?為甚麼那樣害怕「一階段」?其實,理由非常簡單,他們害怕討黨產公投通過,因為一階段的話領票選民要投下公投討黨產的票,中國黨沒辦法預測與控制,如改為二階段,選民有權選擇不領公投票,這樣討黨產的公投要過關就比較難,所以,中國黨拼死命也要護黨產,怎麼可以讓討黨產公投通過?
黨產問題在立院因中國黨阻撓未克竟全功,如今利用民意〈公投〉討回全民國產,沒有了黨產,接下來的總統大選中國黨還有得完嗎?二○○八又是台灣人總統執政,中國黨斯可忍、孰不可忍!但「二階段」投票就真能保住不義黨產?中國黨未免太輕忽了台灣民主力量,民眾在政黨輪替後這段時間,所培育的民主素養,絕對不會容許中國黨的「專制復辟」。
繼二○○四年總統大選併辦兩項公投後,明年一月十二日第七屆立委選舉也合併二項全國性公投案舉辦,分別是編號第三案是民進黨游錫 ﹝方方土﹞領銜所提「討黨產」案,以及編號第四案是中國國民黨王建宣領銜所提「反貪腐」案。至於「入聯」、「返聯」兩案則合併總統大選舉行。
全國性公投編號第三案「討黨產」案主文是:你是否同意依下列原則制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將中國國民黨黨產還給全民: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及競選補助金外,均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應還給人民。已處分者,應償還價額。
全國性公投編號第四案「反貪腐」案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
中選會表示,屆時公投票上將會列出公投案的主文,其中並可以允許有三十個字以內是用粗體字呈現,凸顯主文重點。
為了抵制二階段公投,中國黨集團除了醞釀在立院修法,做「法」的抗爭外,也準備以「地方包圍中央」的方式對抗中央。藍營串聯十八個執政縣市抗拒一階段領投票,據指出,對此政院擬以「基層包圍縣市」,瓦解藍營的抵制。包括敦促執行選務的地方基層與公教人員,遵守中央的命令。
陳水扁總統二十七日前往台中縣龍井鄉順福宮上香時強調,既然中選會已通過一階段領票,地方就必須守法,會繼續和地方選務機關溝通,但中選會絕不是軟腳蝦,若不守法將會受到應有的處分,最後一定會落實一階段投票;他並痛批中國黨是擔心黨產遭追回,以及反對明年三月舉辦的入聯公投,才會反對一階段投票。
行政院發言人謝志偉也強調,一階段與二階段之爭只是「守法及違法」的差別問題,中選會是選務的上級機關,不容地方選委會出現「一國兩制」的情形,中央會加以貫徹,沒有其他的討論空間。此外,對外界指中選會可以「撤銷」地方選委會決議,謝志偉澄清,牴觸中選會決議「自始無效」,無需撤銷。
在法律與行政手段交相運用,官員說,最後可能剩少數地方「頑抗」,但屆時主流民意將形成更大壓力。官員強調,選務工作是「比一條鞭還要一條鞭」,像法院的各個層級一樣,地方選委會在職權上就是隸屬於中選會。中央會站穩法律的立場,不會有任何退讓。
民進黨人士強調,一階段投票的優點包括:一、立委選票與公投票的領票處鄰接,圈票處及投票處均集中,每個投票所的人力、物力及場地空間需求不大,設置簡易。二、選民自領取立委選票暨公投票的簽章、排隊等候進入圈票處及使用圈投工具均一氣呵成、動線簡捷,節省不少時間。三、有意領投公投票的選民,無遺漏領票之虞,保障選民參政權。
中國黨聯合泛藍十八縣市堅持採二階段領、投票,為強化訴求,中國黨擬定說帖,列舉九大理由、五大優點,認為沿襲二○○四年運作經驗,可確保選舉順利進行,且領投票程序的規劃,本來就是地方選委會的主管事項,中選會無權侵奪法律規定的地方權限,地方自無遵守義務。
為了捍衛黨產,使二階段投票有法源根據,中國黨擬修中選會組織法。中國黨主席吳伯雄向黨內宣示,現在大家已經沒有退路,只有團結起來,背水一戰,力推中選會組織法過關,要求所有黨籍立委,全力貫徹黨的政策。民進黨則強調,打死不退,絕對不容許中國黨闖關。一場立院生死戰一觸即發,不過,吳伯雄後來向王金平說明決策考量,王也分析此案在立院的阻力,認為不管如何處理中選會案,最好讓總預算案能審完。另外,中國黨內部也傳出本土派立委參選人怕影響選情紛紛向中央表達反對之意。因此,後續發展還在觀望。
如果,中國黨只為一己之私,繼續在二階段投票打死不退硬槓中央,最後終必招惹民怨,群起而攻之的結果,中國黨得不償失。據了解,宜蘭與嘉義的民眾已經行動起來,向當地的中國掌政者施加壓力,反對他們搞「一國兩制」。其他中國黨執政縣市民眾,勢必跟進有所抗爭。而部份藍營縣市長據說也有因種種考量而立場略有鬆動的現象。屆時,全台民眾怒吼起來的結果,中國黨怕連「硬」起來的本錢都沒有。
中國黨為了自身利益一逕護衛黨產,將一個單純的選舉進行方式搞得烏煙髒氣,浪費全體納稅義務人的血汗,放著民生議題不審,專搞對自己有利的選罷法,這樣的中國黨能為台灣帶來甚麼前途、拚甚麼經濟?實在令人懷疑!
原載於美國發行「台灣公論報」21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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