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 揪是我"> 需要理由嗎?@不討厭=喜歡?|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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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1 20:23:27| 人氣140| 回應1 | 上一篇

需要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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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和你說神麼呢?

喜歡你 為神麼一定要有理由呢?

還是要說~我喜歡你的開朗.搞笑.貼心?

你永遠都不了解

一個女生的心情~

沒有這麼喜歡一個人

沒有特別的目的

只為了~ 看看你...

你的躲避

證明了!! 我沒有想太多~

那位男孩...不再是我認識的

今天,窗外的雨一直下

心,也在下~

你能幫我撐傘嗎?

能幫我擋寒冷的雨嗎?

台長: 筱"涵 >口< 揪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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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把話說請楚吧!
不要在猶豫了
因為你有98.5%的機會
2008-04-13 09:15:18
版主回應
如果...
那1.5%的機會發生在我的身上...
怎麼辦呢?
2008-04-15 19:04:2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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