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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5 07:22:09| 人氣990|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法律人年會的感動與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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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004年去新竹的照片,作為對新竹的印象之一)

之後可能還會再改吧,或許有些想法會繼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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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六點起來,看了一下電子報就和西瓜搭車前往新竹。

往新竹的車令人五味雜陳,但這次的目的地是交通大學。車比想像中早了很多時間到,所以就在校園裡繞了一下,看了看比政大大很多的校園、比政大華麗很多的宿舍、比政大人性化100倍的校園規劃。

在電子資訊大樓的法律人年會,看到了許久不見的其達和琳君學姐、欣璇學姐,以及風塵僕僕趕到的黃立老師、陳惠馨老師、廖元豪老師。同時也見到了凌台大老師本人。

第一場主要在談法學教育改革的方向及法律人的社會關懷,前後分別由顏厥安老師及廖元豪老師主講。顏老師研究法學教改已久,提出了很多精確的分析,在這個系列中則有老師質疑:現在的教學是否還要堅持一致性?這是否會抹煞學術研究?黃立老師則認為,即便是實務,在比附援引時也應該注意情形是否相同,不能覺得差不多就一體適用。

接下來廖老師所說的法學教育與社會關懷,則是讓全場鼻頭為之一酸的演講。
猶記得老師曾經說過,沒有一個法律是中立的,他一定會有他的價值在,也因此,如何掌握法律背後的價值,就是一個法律學習者應該要做的。但這些年來,台灣的法律人多半在既有的體制下運作法律,絲毫未注意過究竟受這些法律影響的人是否能過著自由平等的生活。同樣是大廈規約,可能是維護居民安寧,也可能是排斥弱勢團體的存在。在老師藉由照片訴說著這幾年參與社運的經過時,突然停了下來,感覺似乎是有點哽咽,但即便不是,在場的人也多少感受到了那股哀傷。

在集盟的日子,我們也憑著自己微薄的法律知識在奮鬥,但確實如顏老師所說的缺乏了那個形成力,使想法成為有體系的法條。但最令人感到挫折的,是沒有法律人前仆後繼的參與。這或許不能怪法律人,這個社會的冷漠是許多人所共同造成的。那麼如果可以的話,我想開始打破這個冷漠。

接著的第二場則是對於各國的法學教育做一個解說,尤其是甫成立法科大學院的日本,以及美國的Law School。事實上日本的經驗足以借鏡,他們遇到了從大陸法系採英美法教學的矛盾之處;另外,美國的Law School制度也不是那麼的盡善盡美,最重要的還是成本問題,花了那麼多年拿到JD,誰會想去錢賺得少的地方呢?(這也是我當時反對我國專業法律學院的主要原因)。

下午則是分組座談,由不同留學國的老師分享各國的法學教育社群。目前我國的法學交流僅止於學術,或許日後可以慢慢的增加教育心得的交流。(因為分成兩組,所以有一邊沒聽到,要請其達補充)不過該反省的是,日本法律系的學生一樣要考國考,但他們不會因此就要求老師放水,盡全力做到最好,這一點或許是台灣學生可以借鏡的:司法考試很重要,但一定要為了司法考試放棄其他事嗎?


第四場則是討論在地化、國際化的人才養成,事實上這也是台灣的隱憂--南北失衡。坦白說這是我這個台北小孩所無法體會的,但我知道這個問題再加重的話,社會的分裂是可以預測的。看著新聞把台北當台灣的報導,其實問題不會只停在法學界。

令人感動的是,在場的老師來自四面八方,同時也多半是年輕的老師。台灣想成為法治國家的前提就是需要足夠的法學教育者,在本次活動後或許可能更有進展。

在四場研討會結束後,有些話其實不吐不快。

所謂的「法律人」、「法學教育」究竟該如何定義?今天大家所討論的都是專門研究法律者的問題。但那是狹義的情形,因為事實上這社會有廣義的「法律人」和廣義的「法學教育」,前者諸如警察、調解委員會委員;後者則是公民教育、法治教育。坦白說,很多法律的執行都不是這些狹義法律人去做,而是廣義法律人去做的,但違法濫紀、隨便抓人的警察仍然存在,勞工局的調委會說穿了只是浪費時間;國中公民只交我們守法,不教我們如何維護自身權益,這樣的社會,即便法律人改革了,要怎麼把法治給推廣出去?這也是我參與社會運動至今,最希望能解決的問題。

剩下的問題,希望能有更多人,一同去找到解答。

也希望那股哀傷,能在我們的努力下煙消雲散。

最後感謝在新竹的同學們,希望以後還有機會來走走。

台長: Lectu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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