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30歲以上的曠男怨女如果沒有被逼婚的經驗,不是親朋好友加上父母大人非常地開明,就是真的長得 --- 很標準!
對於『結婚就有保障理論』的萬年不敗定律,我深深地感到疑惑與不解,畢竟數千年來的人性試驗證明了這只適用於 --- 鞭毛蟲生物
我向來把雄性動物歸類為變形蟲的好兄弟,但是在『婚姻․責任․愛情』這個深具哲學性思考的議題上,我就不得不佩服雄性動物,因為他們知道三者的代表意義與彼此間錯綜複雜又不對等的關係,而且把彼此都釐清得很清楚,決不像女人們拖泥帶水又搞不清楚地通通劃上等號
(由此就可以看出女人們在理科方面,真的很不行!而理科很行的女人,絕對不能碰,切記、切記!)
當兩個人情投意合、愛情醞釀到最高點時,生物體內的生存繁植本能就會開始啟動,於是自然而然地就會如同基因治療般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你的心中有我,我的眼中有你》至高無上、無視旁人的極至境界
而人類因為老祖宗有交代禮義廉恥的故事,所以知道愛到最高點時就要有責任的擔當,免得漂亮老婆、英俊老公被搶或白生小孩而求償無門
也因此人類聰明的腦袋就成立了【人生法律仲介公司】,讓為人類的綿延不絕而甘願奉獻犧牲的人們相偕而來並心甘情願地簽下《終生婚姻賣身契》,以表決不反悔,除非有意外
所以在這樣的流程下,其聚合反應式應是如下:
『愛情』+『責任』→『婚姻』+因人而異的附加價值(有些有,有些沒有)
但是…我真的要強調很多女人的理科真的很不好,尤其是身為拉子的女人,更是理科白痴!
因為她們總是把反應式寫成『婚姻』→『安定感』+『保障』+『愛情』,這可是蛋白質分解反應啊!
於是【同志戀情沒有婚姻保障】成了叛逃、外遇與走入異性戀婚姻的免死金牌
當我們在羨慕別人國家通過【同性婚姻法】或【同性伴侶關係平等權利】時,可曾想過是多少人的犧牲與付出而促成的?
看看小小的台灣國、滿滿的人口裡,敢為自己爭取權益、敢為社會的不公平抗爭的人有幾個?那就更別說是弱勢族群的同志們
自認是同志卻又總是把自己的不安定感歸咎於『台灣的同志沒有婚姻保障』,是種很可笑的行為
看看那些牽手五年以上甚至一輩子的同志,也都沒有婚姻的屏障,那這些感情的安定感又是來自哪裡?
如果『婚姻』是萬年不敗的金鐘罩,那我很希望有智者解答以下的疑惑…
為什麼結了婚,還會有外遇發生?
為什麼結了婚,還會有離婚發生?
為什麼結了婚,還會有家暴發生?
為什麼結了婚,還是沒有家的感覺?
為什麼結了婚,過得比單身還累?
為什麼結了婚,所有的一切都跟想像的不一樣?
為什麼結了婚………
能在生命中找到一個人可以共享生命點滴、可以醞釀愛情濃度、可以一同生活到老,甚至得到法律上的權益保障,才是婚姻的真正價值與涵義
若是以為經由『婚姻』可以得到經濟來源、安定生活、情感保障等好處,那這不叫婚姻,而是一場純粹從利益為出發點的生意
既然認定了『同志沒婚姻保障』理論,那就早早從良去,不要在拉拉國裡興風作浪又危害眾拉的權益(尤其是我的)
牆頭草兩邊倒,既貪戀女人的溫柔情感又想要擁有男人的婚姻保障,這樣的心態幼稚、自私又無知
別人國家的同志地位可以浮出檯面,享有很多與異性戀的平等權益,並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想想自己到底為這樣的夢想與權益,付出多少?奮鬥多少?爭取多少?
光是躲在自己的小殼裡,期望著藉由同志婚姻法的確立來免除掉別人的歧視、獲得家人的認同和自認為的光明正大,這樣的邏輯有瑕疵,就如同婚姻的蛋白質分解反應一樣!
法律是一個工具,保障人們在這個國家裡的應得的權利與義務,但是對於價值觀與道德觀的扭轉是無能為力的
同志的權益我們當然還是要爭取,但是作好我們自己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