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是神聖的。
因為分手讓我們再一次締結新的關係。我認為分手後的三個月,跟在一起時的前三個月一樣的重要。那是決定兩個人會怎麼發展的重要時刻。養成溝通的習慣、調整互動的距離、以及決定日後兩人是否仍可見面當好朋友的重要契機。
分手之後,不論是否繼續互動下去,對於兩個人而言,都是痛苦。但我還滿討厭輕易將「我們還是可以當朋友」這句話說出口的人。連比較容易的『情人』都沒辦法繼續,何來把握能當比較困難的『分手後的朋友』?
對我而言,與其學著他人說出「我們還是可以當朋友」這種漂亮的話,還不如量力而為的說實話。若自己真的做不到,千萬不要說出口--要不然會誤人一輩子。
做朋友意味著要努力去尋找兩個人適合當什麼樣的朋友,不聯絡或是避不見面不叫作『做朋友』;雙方都要有成熟的認知,以及相當程度的共識,才有機會重新締結神聖的關係。
如果可以選,分手之後我會選擇交好,而非交惡。一旦選擇交惡而不聯絡的話,就有機會遺憾一輩子,什麼也學不到;若選擇交好的話,才有機會學習如何找尋適當的距離。這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
最後,我要感謝你,你讓我驗證了我在戀愛中的想法,也讓我學習到尊重與聆聽這些人與人重要的課題。很抱歉最後是這樣的結局,但希望日後的你能夠過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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