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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7 15:46:01| 人氣415| 回應16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被詛咒了,七天後我會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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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點名了,雖然我覺得這個東西很白痴不太想理,但是點名的人告訴我,我不理他的話七天內我會那個!

沒錯,我會那個!!!




點名者: 游芳菱


遊戲規則如下:

1.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寫下自己的答案,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自己的問題,仍然組成22個問題。

2.傳給其他7個人,列出其他7個人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還要到這7個人的Blog裏留言通知對方→你被點名了...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完成遊戲的人將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祝福個屁,沒有完成會那個耶

3.這7個人要在自己的blog裡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七天內再傳給其他7個人,讓這遊戲繼續下去,不得回傳。

4.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
-->這根本就是都市傳說Chain Mail的翻版,還是七夜怪談來著的




--------------------------------------------------------------------------------

Q1.你認為男女之間有純友誼嗎?
男女之間只有吃與被吃,就像食蟻獸與螞蟻一樣,不會有其他關係。



Q2.最近最鬱悶的事?
魔物獵人卡關,PATAPON也是,打開PSP只能發呆。



Q3.最近最想做的事情是什麼?
趕緊找回自己。



Q4.人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五件事?
在求學的時候,做自己。
在心動的人面前,做自己。
在結婚前夕,做自己。
在小孩面前,做自己。
在生命終結之前,做自己。



Q5.做什麼事情是最開心的?
做自己。



Q6.說出點你名的人的3個優點?
是個關心學生的好老師。
是個也想有個毛蟹徽章的好網友。
是個會介紹老師給你認識的好朋友。



Q7.說出你希望另一半的三個條件?
會思考,有夢想,第三個讓給觀眾補充。



Q8.你覺得談戀愛,歲數差距是很大的問題嗎?正負多少可以接受?
談戀愛,吃與被吃的邏輯下,歲數算不上是問題。
如果硬要挑的話,正負兩個小時以內都可以接受(肉質最鮮美),以外就不行。



Q9.如果有神燈可以實現一個願望,想要許什麼願?
送我一本死亡筆記本,我打算建立新世界。



Q10.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最想改變的事情?
我想回到2007.04.23那一天,改變我第一張樂透的號碼。




Q11.感情中最大的致命傷是什麼?
不知道對方要什麼。



Q12.世界末日最後一件事你會做什麼事?
做自己。



Q13.你(妳)覺得自己是哪一類型的男生(女生)呢?
沈穩的設計者,帶有一點帥氣(網友說的)。



Q14你想要做哪些瘋狂的事情?
使用死亡筆記本,與夜神月正面交鋒。



Q15.如果已經分手很久,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會答應嗎?
你得問食蟻獸,為什麼他那麼喜歡吃螞蟻。



Q16.最想對你(妳)最重要的人做什麼?
送他一本死亡筆記本,與我一起建立新世界。



Q17.說出平常你日常生活最享受的三件事?
做自己,做自己,最後還是做自己。



Q18.三年內一定要完成的事?
買到PS3鋼之包,並且用OLD SNAKE再次拯救世界。



Q19.最不能忍受另一半的哪方面個性?
不會思考,沒有夢想,但是目前我的另一半都不會這樣。



Q20.你希望自己擁有哪三項優點?
隱形,讀心術,飛(這是超能力吧)。



Q21.當男、女友被你抓姦在床時,身旁會希望帶什麼武器,用什麼方式幹掉他們?
廢話,當然是死亡筆記本!
我的方式很殘忍,涉及斷手斷腳,私底下說。



Q22.你覺得自己擁有哪些優點?
綜合以上所說,我是一個沈穩的設計者,帶有一點帥氣(網友說的),以及擁有死亡筆記本的狠角色。



--------------------------------------------------------------------------------

Q22.你覺得自己擁有哪些優點?
改成: Q22.如果你撿到死亡筆記本,你最想幹掉誰?




對不起了,以下好友,因為我自私不想被詛咒,只好推給你們了,ㄎㄎ
點名名單:

1.黑蘋果
2.艾瑪
3.小光
4.小英
5.黃啟豪
6.koogie
7.泰瑞殺
8.飄飄橘
9.ann123483
10.抬便當

(...點超過會怎樣?)

恭喜你們了,七天喔~

PS.因為ㄙˇ這個字太刺眼了,所以我都改成”那個”了,ㄎㄎ



台長: 鐵板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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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蟹王
耶! 搶到頭香了耶!
開心開心~
2008-06-18 15:18:19
版主回應
毛蟹王,在這邊很遺憾要通知你...

只有在鐵板尼的&quot文章&quot搶到頭香才會送鐵板尼紀念徽章,像是過去與未來,或是少一顆內臟的日子這一類的

但是讓你空手回去我想你會哭哭,所以就奉上一枚鐵板尼紀念徽章讓你箝回去囉

ㄎㄎ
2008-06-19 10:26:51
飄飄橘
可是我發現我寫過類似的咧~怎辦~哈哈哈
再答一次嗎??~哈哈
2008-06-18 16:51:34
版主回應
你一定要再寫一遍,要不然會那個

不過你可以偷偷砍掉一些題目沒關係,只要不被貞子發現就可以了

ㄎㄎ
2008-06-19 10:28:30
ann123483
呵呵

好啦

竟然被你老兄點到名

小女子只好恭敬不如從命

謝謝你來我的無名捏

我真是感動到爆:)

我把你的點點名用在無名喔

因為我實在不是很會用新聞台(笑)
2008-06-18 18:22:03
版主回應
這沒什麼,身為一個人人景仰的大哥(好久沒用這句了XD)

點個名讓小弟出頭是輕而易舉的,像是郭台銘講的,我不怕爭權(也沒什麼好爭的就是了)

ㄎㄎ
2008-06-19 10:30:43
Aqua
嗯....
這遊戲我玩過
也回應了
但我沒點名

過了幾個月
我仍好好的
排除上週四被車撞到
我想
應該不會死低^^
2008-06-18 22:55:02
版主回應
是新面孔Aqua耶!!!歡迎大駕光臨,有失遠迎(客套且裝熟的鐵板尼)

那我拿一枚鐵板尼紀念徽章跟你交朋友,我很喜歡你寫的文章耶,寂寞而又貼近&quot真實&quot的心情感受

還有原來不點名不會那個啊,我比較不會那麼害怕了,謝謝你

ㄎㄎ
2008-06-19 10:40:07
艾瑪
聽說這遊戲不可以自己亂改變
要造他的模式
他說點7個就是7個,你不要多寫啦,你點10個人就是改變遊戲了
因這是被下過詛咒的點點名
我記得這遊戲規則最後一條是,如擅自改變遊戲規則者
7天後. . . . . .



14天後. . . . . .



將被大家唾棄跟排擠
你幾歲了還在相信這遊戲
而且還點我,想要我死是吧!!!!
我才不信這一套


(正偷偷滴在部落格中張貼詛咒點點名,希望阿猴沒發現)
2008-06-18 23:31:54
版主回應
原來不能改喔...那不被發現的那種偷偷改可以嗎?

那我們把它當作幸福點點名,或是吃苦當作吃補點點名會不會比較開心

如擅自改變遊戲規則者,將會遇到生命中的真命天子,這樣呢?

(如擅自改變遊戲規則者,將可以遇到倉木麻衣...ㄎㄎ)
2008-06-19 10:47:47
ganess0126
死猴子
居然送我一個麻煩的東西
還想從我這邊 挖KOOGI的BLOG

我有逛的blog 不超過七個耶
孤獨內向的人 該死?
2008-06-19 00:11:19
版主回應
你一定要找到七個人,要不然會被幸福詛咒

而且你明明就是外相活潑黃啟豪

你那邊那麼多美女在看,一定有七個人
2008-06-19 10:57:16
黑蘋果
話說~
在下之前就被點過名了
一樣沒寫~~也沒點名

現在一樣~~
可以不寫嗎~~
超麻煩的~
2008-06-19 00:11:49
版主回應
不能不寫啦,這樣會害到鐵板尼,以及被鐵板尼點名的人,現在大家都在同一艘船上,其中一個人沒寫就會讓船沉了,很危險低

讓我們一起為黑蘋果加油!!

(要不然你也用那招&quot不讓貞子看到的偷偷砍題目&quot,ㄎㄎ)
2008-06-19 11:10:12
koogie
I have answered this already before, man! i don`t wanna answer it again by no-chinese-input computer.
2008-06-19 02:30:10
版主回應
要不然你可以改用英文回答看看啊,像是生日快樂歌,中文唱過了,也會來個英文版本

你要回答啦,救救在這艘船上的大家,要不然要火燒船了啦~
2008-06-19 11:11:52
抬便當
^ˇ^ 寫好點名拉:]

救你一命阿XD
2008-06-19 11:17:13
版主回應
太感謝了是也,這樣你一定會遇到你的真命天子的

像我寫完之後,馬上就遇到好久不見的皮皮(皮皮是?)





是一隻貓~喵~
2008-06-19 11:31:55
這是什麼鬼!!!你這幼稚鬼!!!
我不要玩...
呿~

ps.我下次一定會把你丟在二高ㄉ路邊!!
2008-06-19 15:14:09
版主回應
不能不玩啦,不玩會翻船

而且你那麼久沒有運動了

玩這個運動一下阿

お願いします
2008-06-19 20:51:06
遺失的缺角
呵呵~~~幸好跟你沒很熟...死亡筆記本耶....好家在好家在!
2008-06-19 23:17:32
版主回應
幹麻刻意跟我裝疏離,我受傷了...(本來就不熟了XD)

好吧,讓我們從頭開始

你好,我是鐵板尼,請問你是?(喂ˋ)
2008-06-20 00:35:23
遺失的缺角
湊一下熱鬧(這裡是蠻熱鬧的)
回答版主 我是 不知道是要歸屬於山頂洞還是周口店的人

如果 我撿到了 死亡筆記本

我會先殺了印製鈔票的技工的家屬 威脅他印給我花

再來殺那些活著也沒意義的人 讓他們早登極樂世界

然後殺那些一天到晚只會動別人歪腦筋的壞蛋

最後 殺那個發明點名遊戲的人

因為好不容易看完了 打完了 還要想哪些人可以一起牽連...太麻煩...殺了他 杜絕後患
2008-06-20 03:19:32
版主回應
遺失的缺角 先生/小姐您好(禮貌狀)

你太貪心了喔,殺了太多人了

怨恨他人必會回到自己身上

小心地獄少女找上你喔...

ㄎㄎ
2008-06-20 20:45:49
抬便當
↑   ̄□ ̄ !?  樓上的好......屌!!
2008-06-20 19:55:43
版主回應
這不會是傳說中的...顏文字吧

太新銳了,我們這邊沒有人會用啊

抬便當你太讓我驚艷了
2008-06-20 20:49:33
好久,沒留言了。
因為不知道是哪個豬頭加了擋pchome報台的政策,該死。

話說,你已經被詛咒了,因為沒弄清楚其中一項規則,
給一個提示,就是你所列的第一項規則....

怎麼?想到了嗎?我猜....你悟性沒這麼高。
換掉一個你不喜歡的問題,加上自己的問題一樣湊成22個,
此規則意味著,你要回答上一個人改變的問題,
而不是回答原始問題,所以....你還是被詛咒了,
因為你沒有回答正確的問題。

話說,我怎麼這麼囉唆。這不過是個遊戲。
2008-06-21 11:20:26
版主回應
真的,真的耶,沒有注意到,我真的被詛咒了

都做一些怪怪的夢

也開始被廣告商&quot相中&quot了耶

人果然不能鐵齒

ㄎㄎ
2008-06-22 11:22:07
貞子
ㄎㄎ!
我是貞子!

原來被這個點到之後沒點他人在七天之內就會「那個」啊!

那如果看了貞子的錄影帶,七天之後也會「那個」囉?
2008-08-22 08:15:57
版主回應
對,會那個

不過我知道貞子大人你很忙

如果有人在七天前的十二點看,跟七天前的十二點兩分看

你要怎麼分身阿?

2008-08-24 12:51:16
貞子
所以說貞子大人應該要會分身術囉

那好吧!為了錄影帶的幸福〈?〉

我會努力鑽研出好的分身術的!
2008-08-24 14:44:09
版主回應
嗯嗯,現在影分身術用最好的大概就是鳴人了吧

那個要很多查克拉的喲XDDDD
2008-08-24 17:15:49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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