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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5 12:53:25| 人氣29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洪哲政事件與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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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勁報記者洪哲政因為在89年間,報導漢光演習相關新聞,被控外患罪,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宣判,法官以洪哲政的確有洩密的犯意,但考量他沒有前科紀錄、以及是新聞從業人員,有工作上的需要,給予減刑,依妨害軍機治罪條例,判處他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洪哲政表示,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他一定會提出上訴,否則以後記者怎麼寫新聞。(News98新聞)

洪哲政對此判決強調,雖然生命或可燃盡,獨木枯材或不成林,但他往而無悔。(中時電子報)

新聞自由的底限到底在那裡?漢光演習資料一向會公布,洪哲政的報導只是比較早。不可否認,由不當手段取得的機密資料,的確不適合刊登,但那算是機密資料嗎?

國防部一向如此,出事就「絕無此事」,包了就「全案已交由軍事檢察署調查中,本部不便發表任何言論」,什麼時候才會有真相?國防部的黑,當過兵的人都知道,但新聞記者報導的底限,到底在那裡?我們取得的資料,到底什麼是可以公布的?國軍的資料,就不能公布嗎?國軍的資料,只要沒有主動公布的,就是機密,就是不能報導的嗎?那國人怎麼才能知道國軍在搞什麼鬼呢?

我是洪哲政的同業,我們都是外交部和國防部的記者,他昨天才因為一些原因辭職,今天又遭到這樣的判決。聽到消息,我突然好難過,因為我昨天才和他吃飯。和他不算太熟,但作為同業,我真的不能接受法院的判決。不敢說新聞業有多偉大,有多為人民知的權利而努力,但記者的保障到底在那裡?

台長: DiA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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