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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9 01:18:06| 人氣41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收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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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愛貓,心腸軟,在路上看到被撞倒的貓貓狗狗,可以的話,就會幫忙移到路邊。

時日一久,他似乎對於在馬路上的貓咪屍體有了敏感度,總是遠遠的就能見到。(當然也常有錯覺—把破布誤為殘屍。)於是我們開始覺得:應該在後座放把夾子有鏟子,以及幾塊破布,以便於將小動物屍體放到路邊。

每一回,我都會忍不住想:如果躺在馬路上的是人,大家還會視若無睹的輾過去嗎?

撞到動物不停下來幾乎是正常了,連撞到人都常是肇事逃逸,更何況那些沒名沒性,不知家在何處的小動物?這個問題真的好複雜,可以變成動物倫理學,也可以變成環保問題(如果不是人一直破壞生態,掠奪其它生物的資源,野生動物何需遊走都市以至於慘死人類的現代交通工具下…?)但是也能簡單一點:側隱之心.人皆有之!(?)

其實大部分的人,看到地上有異狀時,大多能閃即閃,然而如果行車速度太高或不專心注意路面,那些可憐的屍體就會快速的成為一團慘不忍睹的模糊。但是,「閃」畢竟是一個太消極的態度了。

在《哲學家的狗》中,作者雷蒙․蓋塔(Raimond Gaita)說:「有一天—或許是不遠的將來—我們可能對目前對待動物的殘忍方式改變想法,但是也可能同時羞愧於自己產生抹滅動物尊嚴的想法。我們也許會開始懷疑:或許我們不應該讓動物的屍體留在公路上任車輛不斷的輾過。而如果我們開始這麼想,我們就真正能—我深信我們真的能—改變目前對待動物的方式,讓所有動物都受到一視同仁的體恤。即使如此,我們仍會對某隻個別的動物,或是某種動物有特殊的偏好,我認為,這只是代表我們了解了這些動物之間的差異性,並不代表我們不能以平等態度對待所有動物。」(雷蒙․蓋塔,《哲學家的狗》,地球書坊,2004年9月,p.47)這應該是研究動物倫理學的人都會遇上的問題:究竟如何”平等”的對待人以外的生物?當然更根本的問題是:人可能平等嗎?又可能有”平等”的心態嗎?

當我們看到一個人死在路邊絕對不會置之不理,(物傷其類?)可看到其它的動物可能會不為所動的輾將過去,或者是想著:「唉呀!倒楣..」。而雷蒙所說的「尊重」與「平等」,是在於面對死亡時的態度。生命皆有死,活著時來不及做些什麼,那麼面對生命的凋零時,請禮貌的待之吧。

那天,在羅斯福路上,車來車往間,一隻白腳的小花貓硬生生的被撞死在馬路中央,所有的車子都未曾減慢速度,男人其實想出手撿貓,卻終究被”理智的現實”阻攔了,一輛市公車從身邊駛過,又壓過貓咪的頭,再度的撞擊讓貓咪的身軀又飛彈起來,我們驚叫聲中別過了頭,不敢、不能再回頭,心中卻怨著自己的懦弱與無能。「好難過…」男人騎著車,默默不語很久後才冒出的話。

何時,面對馬路上的小動物,我們可以有默契的,放慢車速,讓牠小小的身軀不再被壓肉醬般的對待?



台長: 南極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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