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以新寵的姿態攻佔明日報,明日報人員紛紛棄守,投靠部落格。我很落後的,怠懶的,不思長進的守著日薄西山的老房子,撐到不能撐吧?
部落格的新人類開始「玩」起來,一種像「幸運信」的遊戲出現。「幸運信」,大概20年前很流行的,說是「幸運信」,還不如是說沒本錢的恐嚇信,在那個極端封閉壓抑的年代,彷彿苦悶者的出口—一封沒有來信地址的信封袋,裏頭一張或是十行紙或是五顏六色甚至有香味的信箋,寫著:
「這是一封幸運信,您在接到這封信之後必須再以同樣的內容轉寄給您的十位朋友,這樣您就能獲得幸運,否則的話,將會發生意想不到的厄運。」接著下面也許還附上兩則故事,一則是某人照做於是中了愛國獎券,一是不照做於是飛來血光橫禍。
E-mail取代紙筆信箋的年代,轉寄十個人已經不是一件苦差事啦!(要轉寄100個人都沒問題!!)當然幸運信也不斷的繁衍變身,後來連達賴喇嘛都被當成是這種連鎖信的招牌,他的祝福透過連鎖源源不絕而來,條件是必須再把信傳出去。也許想法類似於電影中的「把愛傳出去」,這種不知敵人或朋友在哪的連鎖祝福(或恐嚇),彷彿一種性格與人性的問卷,「怕不怕?要不要?怎麼辦?」--丟到垃圾筒。
不過,由部落格飛越而來的幸運信,不告知幸或不幸,只是給了個作文題目:「我的怪癖」。哈哈,不由自主又想起中國時報曾玩過的一個遊戲,先由某個知名作家寫一小段情境小說,是為上文,接著發出徵稿,徵讓人跌破眼鏡或耳目一新的下文。那樣子的接龍,似乎又比純粹一個作文題目更具互動性。不知怪癖風在一連串的連索之後,接下來想開張什麼店?又或者發出第一封怪癖功課的傢伙只是在實驗,哪天這個怪癖要繞多久的時間,才會再度點回自己身上?
怪癖嗎?吃7-11的便當一定要吃冷的算不算呀?睡覺時被子一定要蓋到腳也算吧?還有喝紅茶一定要加鮮奶,看電影一定不要跟我說話,擔仔麵一定要吃台南的,吃西瓜一定不吐子,中文打字就只愛用老注音…..拼命想,用力想,唉呀!其實我真的覺得我沒啥怪癖,雖然我娘我姊老說我是怪人。
哪怪呀?我真的一點都不怪。既然部落格的部落貼(此翻譯來自友台的Faye)已經染指新聞台,那麼,接下來請我家的貓咪每隻自爆怪癖一件:
YoYo:心情好時一定要伸長右爪表示我很快樂
呼嚕:喜歡你時一定要舔舔你再咬咬你
公爵:夜深了只要主人出去一定得跟
kitty:最愛看人洗衣服啦!
Toco:我想一直吃媽咪的奶到老哩!!(都已經快八個月了,還一天到晚賴著kitty吸奶)
那,還要點名誰嗎?
1. 老潛水的我家大哥請到後台自曝不可告人之癖
2. 夏天不要跑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entkerk/
3. 小狗子也請來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puppy304/
4. joey11205還活著嗎?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joey11205/
5. Zozzy妳也沒躲過啦。
http://mychannel.pchome.com.tw/channels/w/a/walking/
我是被誰點到的呀?被這隻啦:
http://blog.yam.com/yinsp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