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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違建詐拆遷費縣府擬訂落日條款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27日 上午8:46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
桃園縣近年來開發都巿計畫區,發現新的違章建築林立,由於違建也可領拆遷補償費,縣長吳志揚昨天指示工務單位注意是否有專門蓋違建詐領拆遷補償費的集團,縣府將研議制訂落日條款,規範新違建在未來開發時將不補償。
縣長指示注意有無集團操作
縣府昨天主管會報,秘書長葉秀榮指出,機場捷運A7(體育大學)站區段徵收計畫內有很多已領拆遷補償費的違章工廠,發現有往縣內流竄的跡象,且大多集中在蘆竹鄉中正北路、桃園市富國路、文中路及中壢市中豐北路一帶,地段多屬農業用地。
他擔心這些新違建若沒即時拆除,未來縣府開發這些地區時勢必徵收,屆時即使是違建,還是要給拆遷補償費。葉秀榮說,實在沒道理,工務局應該要擬訂辦法防堵。
他建議訂定落日條款,假設以明年六月以後為時間點,一旦當地進行開發,在這個時間以後興建的違建就不給拆遷補償費。
工務局代理局長朱惕之表示,除了興建中違建即報即拆,已完工的違建只能照程序處理,但縣府人力不夠,新北市政府拆除科有一百六十多人,桃園縣只有十二人,對拆除違建力有未逮。
對違建拆遷補償的落日條款研議,朱惕之說,會參考,提出最好的解決方案。
吳志揚也指示副秘書長蔡宗烈拜會地檢署,希望透過司法手段,讓民眾自行拆除違建,不要浪費拆除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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