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
桃園市東門市場即將拆遷,卻未能提出安置與補償方案,讓當地攤商不滿,認為市公所為了土地開發利益,不惜趕走原本攤商,去年更有攤商燒炭死諫,引發外界關注。由於市公所公告的自行搬遷期限已到達,攤商自救會也於17日前往桃園縣政府協調,並到總統府前陳情,希望市公所能提出具體安置辦法。
▲桃園市公所公告的自行搬遷期限17日到期,東門市場攤商自救會也選擇同一天到總統府陳情,盼望能先緩拆市場,並與政府公開對談,討論後續安置計畫。圖為東門市場攤商自救會長林新棟。(圖文/楊萬雲)
自費購屋 政府強拆不合理
東門市場1959年由私人地主興建市場,攤商則自費興建攤位與店鋪。但在1963年,地主將市場與土地一併捐給市公所。前幾年桃園縣推動都市更新,東門市場也搭上都更腳步,只是都更打算搬遷原本攤商,卻沒有任何補償與安置辦法,讓許多攤商憤慨不已。
攤商質疑,當年攤位是大家自己花錢買的,且上頭的建築物也是自己花錢興建,大家繳了管理費這麼多年,但現在要搬遷,卻毫無補償辦法,也沒有安置計畫,許多攤商的住家就在店鋪樓上,沒了居所要何去何從。
多次陳情都沒有獲得善意回應,自救會決定前往縣政府進行協調,隨後再轉往總統府前陳情。桃園縣政府城鄉發展局對此表示,這個案子原本是都市更新,但是去年1月市公所提出要暫緩辦理,因此縣政府也和之前得標的廠商解約,目前市公所打算以自行改建方式將當地改成綜合型商業大樓。
城鄉發展局表示,由於都市更新取消,交由市公所自行改建,加上地主又是市公所,因此縣政府無法指導市公所該怎麼做,頂多只能建議。不過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科科長張炳坤表示,縣政府也希望市公所能好好考量安置計畫,「要不要安置,其實都在市長的一念之間啦。」
▲桃園市東門市場居民平均50至60歲,他們希望能獲得社會大眾關注,幫助他們得到安置跟補助。(圖文/楊萬雲)
攤位不合法 市公所不補償
雖然縣政府建議市公所考慮規劃安置辦法,但桃園市公所產業科科長詹喜凱解釋,當時契約並非市公所與攤商簽訂,加上攤商後續並無進行建物登記等動作,市場內土地並無任何建號,攤商的攤位與店鋪也都不是合法建物,因此市公所也難以給予補償。他也強調,根據市場管理的相關辦法,本來就沒有給予拆遷補償,頂多只有未來改建後若有綜合型市場,原攤商得以優先承租。
至於東門市場未來改建目標,詹喜凱表示,「現在還處於規劃階段,不過因為當地原本就是市場用地,能夠做多目標使用,代表會也希望市公所能好好研究。」
由於自動搬期限已經到達,自救會希望市公所能夠暫緩拆遷,但詹喜凱表示,東門市場攤商早已從原本的109戶搬到只剩22戶左右,「我們還是希望他們能趕快搬走,這樣公所規劃完成後就能趕緊重建。如果後續規劃成市場,攤商也能趕快回來。」至於何時將會進行強制執行,詹喜凱坦言,拆除的工程上未發包,因此暫時還不會去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