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局篇。
錯過了。才會懂得珍惜。
可是如果有些東西錯得太過呢?
阿緯終於發現原來這間屋裡有著小傑這一隻鬼。他本來是以為可能敖犬認識了另一個女孩吧,因為他未認識小傑之前可是一個每個月換女友的人。
阿緯把敖犬一把的拉離了那個家。來到人來人往的街上。
留下小傑一個在家裡。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嗎?」
「我現在活得很好呀。」
「你這樣一生都不可能走出小傑的死。你有想過為什麼小傑會回來找你嗎?」
「因為畫中有靈魂呀。他說的。」
「根本不可能,你是知道的。如果是這樣很多藝術館都會鬧鬼呀。」
對呀。自己一直都沒有想過這個可能性。只是一直的想著相信小傑所說的每一句話。
小傑為什麼要回來?為什麼會回來?
有時候,做一個白痴或無知的人是幸福的事。什麼也不知道,便不需要去煩要做些什麼,或害怕一些東西。也不需要因為答案而把自己攪得傷痕累累。就好像小孩子一樣,永遠都那麼快樂。
可是人的本性就是好奇,什麼也要知,什麼也要管,每天都憂慮著明天要怎樣,後天要做些什麼。
「我跟你說,你回去找人把他滅了。他一定不是好東西。」
「你有病喔?他特地回來找我,我卻去殺了他?」已經帶點動搖的聲音。
「你自己想想吧。我真的不知道你在想什麼。跟一隻鬼在一起,你不辛苦?你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小傑呀。如果有一天他真的害你怎樣了?」
應該這樣做嗎?
「燒掉他,你便不會痛苦了。」
小傑的聲音在腦中響起。
在靜默想的時候,旁邊的人突然大聲的叫嚷著。
「看那邊!!!那幢大廈著火了!!!」
突然從靜默中驚醒。
那一幢大廈就是他住的那一幢。
敖犬被嚇到沒有反應。呆呆的站著原地。
一絲絲黑色的煙從熟悉的窗戶傳了出來。
「那個不是你的家嗎?喂!!!!」
劉俊緯的聲音在旁邊響起,叫醒了那嚇呆了的人。
好像是參加一百米賽跑似的,敖犬的腿上了發條,整個人用最快的速度衝回了那剛才走下來的道路。整條街的人都是向著和他相反的方向前進著,他的前進顯得無比的突兀。
「喂!喂!你幹嘛啦?那邊大火欸,不要擋路啦」
「欸欸,幹嗎推我?有病喔!」
終於。
不停的撞著門。
因為小傑的存在,敖犬很多東西都變成了習慣。習慣不帶門匙,習慣有人在家等著他,習慣有人開門。
「廖俊傑!!!廖俊傑!!!你給我開門!!!!」
「廖俊傑!!!廖俊傑!!!」
「廖俊傑!!」
敖犬不停的撞著門。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對敖犬來說,那是一段很長很長的時間,在折磨著。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煙的沿故,眼睛漸漸的冒出水氣,淚從眼中掉下來。
「廖俊傑!你給我開門!我求求你!」
[啪]
門給撞開了,映進眼的是一片片火海。
「廖俊傑!!!你在那????你給我出來!!!出來呀!!!」
平靜的,一個聲音響起。
「莊濠全。我愛你。」
「你給我出來!!!!給我滾出來!!!」
「你聽我說。你不是想知道我為什麼要回來嗎?我捨不得。我捨不得走過去那一條橋。所以我就回來了。原來做鬼也會心痛。心痛最後竟然還是掛念著你。我對你的愛原來深到一個我已經不知道的地步。」
「不要說。你給我出來!」
「本來,我以為你失去了我會學懂珍惜。回來找你,你會知道如何去愛惜我。我們會比以前過得更好。雖然我們都觸摸不到對方,可是,相愛的人,用心就可以了,不是嗎?」
「不要再說了----」淚水像缺湜的湧了出來。
「當你跟阿緯出去的時候,我本來還帶著一點點的信心。只是想聽聽你如何去說服阿緯,怎知道,你竟然去會考慮。既然是這樣,我們…分手吧。」
敖犬澈底的崩潰了。忘記了身邊的溫度,忘記了自己身處的處境。
分手對很多人來說,只是分別。對他們來說,卻是永別。
「對不起。」
「記得我說過嗎?相愛的人不用說對不起。也許,我們是不應相愛的一對。你走吧,火越來越大了。」
「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走。不要跟我說對不起。」
「對不起。」
一塊被火燒著的木塊向著敖犬的頭掉了下來,卻給擋開了。
「你快點走,我擋不了。畫給燒了我也不能活。」
「我不走。」
「傻瓜,走呀!」
敖犬好像突然想通什麼,沖去拿了一個玻璃瓶,把一幅還未給燒掉的畫放了進去。
「你不會死,你不會死,你不會死。」
火卻在他旁邊燒了起來。把他的路都給擋去了。
「你不會死了,你不會死了!」
就像一個小孩得到了一個喜歡的洋娃娃。
火卻燒得轟轟烈烈,漸漸把他也吞噬了。
「你不會死了,你不會死了,你不會…」
他卻忘記了,小傑已經死了。
「昨天xx大廈的大火終於在今天早上6點15分給撲滅了。失事單位xxx室的屋主莊濠全,前棒棒糖成員,証實因火燒的沿故而死亡。他的手裡執著一個玻璃瓶,初步懷疑是因為要保留玻璃瓶內的畫而走不及,而發生今次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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