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長有幸參與了一些公部門的計畫,公部門最討厭的地方就是「處處有法規,事事按規定」,當然這也不是什麼壞事,也不是難事,但是台長發現了一些攸關中小企業賴以鼻息、關乎存亡之秋的事兒,別的不多說,和集中採購與公開招標關係最大。
台長執行計畫時為了採購需要用到的機具設備與電腦設備、出版品印刷等項目,發現必須先上集中採購網站看看有沒有符合需求項目,如果沒有才能用動支採購,而大型機具設備通常採購金額都會超過10萬大洋,這時還得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來進行採購。公開招標不是不好,起碼能壓低價格,但各位大大也知道這點,賠錢的生意沒人做,所以有廠商用低價拿到這一標時,交貨就開始發揮台灣商人的精神,專門把一些零配件給偷掉,然後推說規格書裡頭沒寫,比方說,這規格書裡頭寫著「110伏特30瓦特電離子切斷器一組」,通常一組表示包含配件,這廠商老大開始詏了,「連接線須另購」什麼的,當然是便宜啦~這品質就不太好控制。
而另外一個討厭的地方在於相同性質的設備需統一採購,比方說3C設備,通常集中採購上面的東西都是比較舊但單價比較高,所以才會另外購買新的便宜的設備,而有些設備比如說是相機,可能在年中或年尾會發表新規格或新款式,同樣的錢能買到比較好的設備,但一樣必需在採購電腦設備時列入,也就是說你在買電腦時就一定要把相機同時給買下來,不然就等到買相機時再買電腦,印刷也是一樣,印刷費編列預算超過10萬元,其中是分項為海報、邀請函、明信片及出版品等用途,使用時間點不一,卻得統一招標出去,叫同一個廠商來製作,這不是擺明了圖利這家廠商嗎?招標採購就比較透明嗎?
接著,其時集中採購和招標採購殺傷力最大的就是對於這些在地方經營的廠商了,簡單舉個例子,買個手提砂輪機,台北市中原路一代買的價格絕對比花蓮大型五金店便宜20%以上,當使用招標採購時,網路上都可以輕易看到公開招標資訊,所以又是台北的廠商來包了,只要流血,就能拿到案子,地方的商人呢?等死吧!集中採購也是一樣,要進入集中採購當個供應商,還得弄一大堆資料的,地方的廠商多不熟悉這些流程和規矩,一樣死!而且還碰到一種問題,台長在辦理集中採購時都向花蓮某廠商購買,居然有別的廠商跑來抗議,認為台長所屬單位不公平,只向某家採購,嘿~人家的服務比較好,台長喜歡跟他採購不行嗎?
剛剛提到地方廠商的問題,如果地方廠商做不起來,成本絕對無法降低,因為沒有一個進貨量,上游廠商就無法給一個漂亮的價錢,再加上運費成本,花蓮在地的廠商幾乎無法生存。這也是「大者恆大,小者消失」的原因之一,要擴大內需,這種現象不解決,地方廠商都死光了,那還請得起小員工嗎?
說到工程標案也是,標的起的都馬是有頭有臉有背景的,專門標下來轉包,自己都不養工人的,養工人的小包為了生存賺點工錢,只能苦命的撐,得標的常常收了政府錢惡性倒閉,換個名字繼續標,下面的小包收不到錢,也是死,更可惡的是工程做到一半停擺,如果沒錢繼續蓋,就變成景觀毒瘤,要不然就是小老百姓繳稅再拿來完成,這樣的招標採購品質真的比較好嗎?
另外,還有些招標用個限制性招標,請一些自己人來當評審委員,把自己人的案子弄通過,政府的錢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放進自己口袋,為避免招來殺身之禍與擋人財路,台長只能說在台灣這種現象很普遍的,不敢明講是誰在那裡!
這是台長執行一些政府計畫案之後的感覺,如果說不對,也請有經驗的大大來指正,有看法的看倌,也希望提出意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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