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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4 10:32:08| 人氣4,07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領隊實務人力資源培訓班學雜費有補助 報名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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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台訊】社團法人台灣觀光旅遊協會常務理事兼任教育訓練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明潭,特別提供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主辦的99年度產業轉型人才培訓計畫「領隊實務人力資源培訓班」簡章資訊,該培訓班報名學員按規定為輔導就業班。

 

    針對這一個「領隊實務人力資源培訓班」召訓人數為30名額滿為止,即日開始接受報名,10月3日甄試,經甄試合格後通知錄訓,因此,凡符合學雜費全免資者或符合補助80%學雜費的勞工朋友均歡迎報名參加

 

    「領隊實務人力資源培訓班」課程,將於991007991118為止,以248小時培訓,結訓後並輔導就業;上課地點在交通非常便利的台中市黎明路中華電信訓練所內舉辦,歡迎有志於觀光領隊實務或導遊實務的會員或會員週遭親朋好友,均歡迎報名參加政府學雜費有補助的領隊實務人力資源培訓班,該班報名截止日為99101

 

    有關招生簡章檢附如後,請有參訓資格及意願報名者,詳加閱讀後簡章逕向培訓單位之報名處報名。

 

招生簡章 

99年度產業轉型人才培訓計畫

(觀光餐旅及其他服務類)

主辦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培訓單位:修平技術學院                 

領隊實務人力資源培訓班

248小時/招訓人數30

01.    開訓/0hr

02.    現行職業訓練與未來發展/1hr

03.    人力資源管理概論/2hr

04.    職場溝通技巧/2hr

05.    情緒智商3Q(EQIQSQ)介紹及運用/2hr

06.    職場夥伴關係與衝突化解能力/4hr

07.    求職與面試技巧/2hr

08.    勞工法令概述/2hr

09.    旅遊事業經營實務/16hr

10.    觀光心理與旅客行為/8hr

11.    觀光服務品質管理/8hr

12.    領隊人員相關法規/8hr

13.    兩岸現況認識/8hr

14.    領隊證照考試輔導/8hr

15.    國際禮儀解說與演練/8hr

16.    自行車領隊實務/8hr

17.    藝術與科技饗宴導覽技巧演練/7hr

18.    班會/1hr

19.    旅遊行程規劃演練/16hr

20.    旅遊業務承接實務/16hr

21.    福爾摩沙之美解說與演練/16hr

22.    急救常識與訓練實務演練/8hr

23.    航空票務與團體作業實務演練實習/16hr

24.    旅遊安全規劃演練/8hr

25.    旅遊緊急事件危機處理實務演練/8hr

26.    旅遊銷售技巧實務演練/8hr

27.    結團報帳作業實務演練與實習/16hr

28.    旅遊接待團康實務演練/8hr

29.    陸客線上導遊經驗談/8hr

30.    旅行業常用專業觀光用語/8hr

31.    民法債權篇國外定型化契約/4hr

32.    接待陸客旅遊技巧與客戶抱怨處理實務/4hr

33.    期末旅遊行程規劃分組演練/5hr

34.    專題演講:如何做好生涯規劃-再創職涯第二豔遇/2hr

35.    結訓/0hr

對象

失業民眾,待業中民眾

(報名參訓須以結訓後直接就業為目標,無就業意願或有升學計畫者請勿報名。)

訓練日期

991007 ~ 991118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早上08001200,下午13001700,每日共8小時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991001截止,並於991003辦理甄試,經甄試合格後通知錄訓。

訓練費用

l     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特定對象之失業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持有效居留證之外籍配偶與獲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配偶及長期失業者)、犯罪被害之失業者與犯罪被害人未成年子女之監護人、跨國()人口販運被害人失業者、天然災害受災之失業者及符合移民法第16條第3項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該法第16條第4項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已依就業服務法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政府補助訓練經費100,全額免費。

l     一般國民失業者:政府補助80%,個人僅需自負20%訓練費用$3,969元。

報名應繳

請本人至本處博彩培訓中心現場報名,並帶妥下列報名應繳資料:

l     現場填寫報名表一份,並繳交一吋照片3張(背面書寫姓名)。

l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男性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一份(驗畢不退還)。

l     勞保明細表正本一份(請逕洽勞保局申請)。

結業證明

1.    學員完成全期訓練,並經測驗合格者發給結訓證書,並輔導就業。

2.如受訓期間請假缺曠課時數達總訓練時數1/10者,得不發給結訓證書。(但因不可預期之事由,經專案核定得繼續參訓者,不在此限。)

注意事項

l 費用包含教材書籍、講義等,無須再繳任何費用,訓練期間並享有勞工保險(職訓保)。

l 一律採甄試錄訓,經甄試合格後,依二年內未曾參訓之持職業訓練推介單報名者、特定對象及一般失業民眾錄訓順序辦理。

l 已報名繳費學員如因故無法參訓,得於開訓前申請退費,未於開訓前申辦者,已繳交之訓練費用,除該班次停辦外,一概不予退還。

l 職訓生活津貼補助對象: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者:應先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者,需於報名時提示「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方可申領。

特定對象之失業者(獨力負擔家計者、年滿45歲至65歲之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更生受保護人、持有效居留證之外籍配偶與獲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配偶及長期失業者):請於報名時主動告知身分並提示相關證明文件,詳細申請辦法及資格請洽各公立就業服務站(非自願離職者)或培訓單位(其他特定對象)

補助限制:

*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得領取。

*已領取軍人退休俸、公營事業退休金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退休並領得退休金者,不得領取。

*領取勞工保險傷病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或其他促進就業相關津貼者,領取相關津貼期間,不得同時請領失業給付。

*符合申請條件者,2年內合併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政府機關其他性質之津貼或補助,最長以6個月為限;申請人如為身心障礙者,最長以1年為限。

*領取津貼者有不實領取或經原發給津貼單位撤銷、廢止、終止津貼給付時,應繳回已領取之津貼,且二年內不得申領本辦法之津貼。

報名/上課地點

修平技術學院  博彩培訓中心(台中市黎明國小對面-中華電信訓練所內)

地址:408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658

(教學大樓四樓)

 

(042252-0315

賢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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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浩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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