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指責任何人。
我作為一個澳門人,我原本以為可以站在一個安全的距離,在雜誌上談些社會公共議題,或以為可以透過瞭解青洲的歷史和搞些藝術活動,從而自我安慰地覺得自己已經參與其中。
今天:2010年12月28日,發展商派員歐打青洲木屋居民,發生流血事件。
難道那些居民是貪錢無恥之徒,要求政府賠償一億七千萬?
難道住在那些木屋裡真的很舒適,冬暖夏涼?
難道有外國勢力介入支持那些居民,故意與政府作對,並企圖推翻特區政府?
那些死守家園、被盤問、被恐嚇、被潑紅油、被歐打的居民,到底他們在堅持些甚麼?還有甚麼值得堅守下去嗎?
房屋局發言人說,如再有流血事件發生,就會考慮解除與發展商的合約。
真的嗎?! 真的要等到再有下次流血事件,政府才會去考慮解除合約嗎?
三十年前住在木屋裡的人,有部份是當時林茂塘大火的災民,在青洲木屋區重建家園,並經常受到天主教神職人員的幫助,現今的聖德蘭小學及過去的青洲聖若瑟中學(我就讀的小學及中學),當時提供了附近居民子女一個可貴的教育機會。
三十年前,青洲木屋區一帶屬於貧民區;三十年來,有經濟能力的家庭都不願留在那裡,剩下的或新搬來的又是一些貧民。未來的政府項目:社屋或經屋,也只是政府為了「安置」低收入人士而設。
政府或許有意改善青洲區的生活環境,卻沒有給予任何尊嚴!作為一個澳門公民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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