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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667號(98.11.20)

98.11.20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 667 號◇相關法條:憲法第16條、第7條訴願法第47條行政訴訟法第73條民事訴訟法第138條◇解釋摘要整理:1.釋憲緣起--(1)聲請人請求遺族撫卹,向國防部提起訴願,經該部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決定駁回,該訴願決定書於同年月二十三日送達時,未獲會晤聲請人或依法得代為收受送達...

新聞台: 司法解釋報報 | 台長:魷魚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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