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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第575號(93.04.02)

93.04.02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 575 號 ◇相關法條: 憲法第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三條 戶籍法第七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三條、戶警分立實施方案、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解釋摘要整理: 1.釋憲緣起 本件聲請人張○○擔任警察職務多年,並自中華民國七十五年起,歷任屏東縣市等地...

新聞台: 司法解釋報報 | 台長:魷魚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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