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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9 11:23:22| 人氣1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不可以」精神 龍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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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許多朋友在台北謀生,可是他們厭惡台北,看輕台北人,總覺得家鄉是最好的。我這個土生土長的台北孩子總不能理解。不過出國後,外面的環境再好,總比不上自己家鄉,我猜大抵是鄉愁美化了所有的事物。 by怪米菲




2005.04.29  中國時報

■沙灣徑25號---「不可以」精神

龍應台


那時才到香港沒多久,在一個大商廈裡隨意地逛,幾個小時下來,手上提著掛著的大包小包愈來愈多愈重,但是我既不渴也不餓,不想進去一個咖啡廳裡呼吸別人的二手煙,於是就在一個角落的台階上坐了下來,大大小小的紙袋堆在身旁,那光景,大概有點像紐約街頭的流浪「垃圾婆」。

三分鐘不到,管理員就出現了。不行,這裡不能坐。

「為什麼不能坐?」我反問。

不能坐就是不能坐。你可以到咖啡館去坐。

「我不想坐咖啡館,您可以強迫我坐咖啡館嗎?」

不進咖啡館,就要到中庭那裡有長凳,規定可以坐的地方才可以坐。

「那兒太遠,我不想去。是哪兒的規定說我不能在這不妨礙任何人的地方坐一會兒?」

管理員突然冒出這麼一句話來:「小姐,沒有規定可以的,就是不可以。」

我笑了出來。就憑他這句話,不跟他吵了。

置地廣場裡頭有個噴水池,是香港約會見面的地標,四周總是站滿了等候的人們。當你站得太久太累,想在水池邊上坐下來時,你就會發現,水池邊早圍上了一圈柵欄,就是不讓你有坐下的機會。

有一天和朋友在太古廣場走累了,「規定」可坐的範圍又太少、太遠,我們就在一截偏僻角落裡的台階坐下,邊坐下邊說,「我們來打賭,坐下幾分鐘之內,管理員會出現。」朋友說,「五分鐘」,我說,「三分鐘」。

我們都錯了。在坐下之後的第四十五秒,不知從哪裡就冒出了一個管理員,搖著頭,搖著手,認真地說,「不可以,不可以。」

我看見商業設計者的精算:商廈中,公共的休息空間若是多,就減少了商店的獲利機會。最「狠」的設計就是,讓消費者走得很累──譬如手扶梯策略地相隔甚遠,拉長你行走觀看的路線;休息的公共空間特別稀少,而且必須讓你不容易找到;即使設計了一個噴泉或者花圃,噴泉或花圃的邊緣必須太高或者凹凸不平,讓你坐不下去。消費者,在這樣的空間設計裡,就像踩著空輪的松鼠,無處可歇,就不斷地走進下一個商店、餐館、咖啡館裡,不斷地消費。

我的偏見告訴我,這是一個不尊重人的「剝削」邏輯,我不喜歡,但是這也是一個可以理解的邏輯,因為設計者被要求為商家的利益打算。可是,當我在公園裡也被「不可以」的時候,我才發現,這不僅只是一個商業邏輯,還有別的。

在公園青翠如茵的草地坐下來,沒有幾分鐘,管理員出現了:不准坐。

「那你要我們坐哪裡?」

只有明顯呈座椅形狀的石頭或金屬板凳才能坐,其他一概不行。

奇怪,草地青青,不就是要給人們徜徉、作夢、放風箏嗎?不就是讓孩子們翻滾、奔跑、捉迷藏嗎?這「不准坐」的邏輯是什麼呢?

台北人多麼不一樣。我曾經看見人們在「禁止烤肉」的牌子前擺出陣容浩大的燒烤家當,曾經在「請勿踐踏草地」的告示下看見踩禿了的草坪,曾經在「於此丟垃圾者是豬狗」的咒語下看見成堆的垃圾,在「禁止機車」的走廊裡閃避機車橫行。台灣人,好像不太把「不可以」看得太嚴重。

如果在黃昏的橙紅光彩中,到中山堂和中正紀念堂寬闊的廣場散步一下,所有寫著告示的牌子都看不見了,管理員好像也從來不曾存在;廣場上,跑的、臥的、趴的、滾動的、搖擺的、跳躍的、快的、慢的、旋轉的、翻滾的,什麼都有。

在香港和台北之間穿梭多了,就看見了兩個城市明顯的氣質差異:台北有一種慵懶散漫,顯得從容閒適,香港有一種劍拔弩張,認真而緊張。在氣質後面,似乎藏著不同的信仰:在台北,沒有規定不可以的,就是可以。在香港,沒有規定可以的,就是不可以。

寫到這裡,突然心中一動:我的沙灣徑二十五號,是不是也有什麼告示牌?

離開書桌,下了樓。夜色已濃,一片靜謐,杉樹和杜鵑花在空曠的地上潑灑出斑駁婆娑的黑影。我來回走了一下,果真發現了一個牌子,仔細瞧,上面寫的是:

滑板禁止。

滾軸溜冰禁止。

單車禁止。

踏滑板車禁止。

台長: 是個怪米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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