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大約會有二十萬人和你契合,在對的時間遇上了,成了情人;在不對的時間遇上了,便成了知己。」email裡轉寄來這樣一段斬釘截鐵的文字,雖然沒什麼道理,卻還是讓我足足發愣了三分鐘。
先不管「二十萬人」是用什麼科學方法推算出來,我猜想至少有二億人曾惋惜在不對的時間遇到心儀的人。只不過,在對的時間遇上了,許多人還是沒能成為情人;在不對的時間遇上了,更少人成了知己。
愛情常在昏暗不明的海上載浮載沉,最後終於溺斃,或是無依無靠地飄盪在大海裡。只有少數人修得正果,平安上岸。所以別說是情人,有時連當朋友都沒那緣份,更惶論是知己。
我不曾有過男性純知己,對我而言,那比走高空鋼索更需要平衡能力。而且愛情也沒有什麼「對不對的時間」,如果大家都能在不對的時間,將情人轉化成了知己,那真是太高估人類的理性。
然而我們多少都曾發展過一種「朋友以上,情人以下」的關係。朋友好定義,說過話,吃過飯,見不見面都無妨;而情人呢?
唯物論者說:「情人指的是有肉體關係的兩個人。」
唯心論者說:「情人指的是兩情相悅,兩心相屬。」
不要跨進情人的屬地,必須小心翼翼,但往往也不必如臨大敵。有時那就是朋友尚未成為情人的過程;有時只要在成為情人的路上多放一些絆腳石,比如:距離太遠、時間太少、鄰居太多、閒錢太少……。要不就盡量想想對方禿掉的額頭、隆起的小腹、下垂的胸部、巨額的貸款……。這樣相逢不必恨晚,惋惜不必嘆息。如此防範愛情,雖不光榮,也不可恥,大概是為求皆大歡樂。
除非你確定彼此都是個愛情絕緣體;除非你的愛情從來都不純粹,而且受不了一點點輿情壓力,否則當不成情人的人,請盡量保持六十公分以上的距離,不要成為知己。於是親愛的老公,希望你沒有(應該也不會有)紅粉知己;而親愛的你,請別說讓我們成為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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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章轉錄自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paulineshy
作者:寶兒
謝謝寶兒作者唷=)
大家可以去逛逛她的新聞台 真的不錯唷
僅以上文 獻給曾經坐在我背後傾聽我訴說心事的一位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