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人人模人樣的結婚生子
我仔細的端詳…
我偷偷的幻想…
眼前這組浩浩蕩蕩、七零八落、二二六六的兩人、三人或是四人….
當初求婚的瞬間、相約共度一生的決定…
是真的相愛嗎?
還是只是因為在這慌亂的人世中,找到ㄧ個你覺得懂得欣賞你的平胸,或是不嫌棄你禿頭的人?
可以親吻、可以牽手、可以約會、還可以生小孩,只要宴過客了、一起去過戶政事務所了,就是夫妻了,可以理直氣壯的面對這社會、一起抵擋這世界的不公平和令人不安的不友善、出門時不會再落單,因為小孩在結婚當天就已經準備好要來報到了,男生愛耍的權威、女生自以為有的內涵,都在這小小的世界裡得到的該有的供需。
只要生了小孩,就可以變成爸爸或是媽媽了,只要小孩不流血,帶出門看起來像人像鬼都不重要,一人牽一個,一前一後,邋遢自在、目中無人的逛大街…
如果是這樣的人生,不如乾脆的學會跟自己相處,如果是這樣,那還不如….,值得嗎?
只是為了互相取暖~
我不能理解的是,只是為了取暖、就只是為了取暖,就隨便找了一個出門穿拖鞋,坐下就亮出腳丫、還邊抖腳的傢伙又親又抱,拼命的下蛋,然後潦草的過一生…,比起跟這樣的人睡一輩子,生出半打像他的小孩,一個人過就像是天堂~
還是…那是史瑞克的真實版…
我很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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