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奇摩帳號遭盜用,卻因不懂得法律問題,成了被告人,除了覺得冤枉、無辜外,竟只能隨著那“到案通知”轉。
將心情寫出來,無非是想借文字發洩情緒,但,也想著若能對其他也使用雅虎奇摩帳號的人有些警示作用,倒也不枉自己公開窘境的立意。
2005.02.17 向雅虎奇摩申請帳號,同日便開始至信箱內收發信件
2005.03.12 開始上奇摩網拍,標購自己想買的書籍、CD、DVD、童裝、香水、用品等;其實,會如此大肆標購,只是因自己在生活上的挫折無處宣洩,於是,轉而用“買、買、買”來強化有權做決定的能力,以低價買入以往最愛卻又無力購買的物品
2005.04.15 有買當然就有賣,二手品買入,當發現不如想像中的喜愛時,便用一元起標方式標售出去,而每一回的標售,都是吃虧的,因為售價都低於自己買入的價格
2007.03.12 最後一次透過奇摩網拍找到欲購之書籍,而後,便不曾再上網拍,因為忙,因為已無空間堆置那些量多到不行的書了;但,仍持續上信箱收發信件
2007.03.21 接到一封標註許久未曾聯絡友人透過其雅虎奇摩信箱的轉寄信,當時很高興,認為是該友人有好的文章分享,於是,便開啟信件及其附檔,看完該信,只是覺得怪異,因為,這樣的文章不是這友人可能轉寄的類型,但,沒想太多
2007.03.27 又接到一封標註另一友人透過她雅虎奇摩信箱的轉寄信,依舊是沒有防備心,開啟了信件和附檔,看完後,發覺不對,因為,這也不是該友人會轉寄的類型,仔細觀察該信件,赫然發現收件者竟都是我雅虎奇摩信箱內的聯絡人,可是,轉寄信件的友人與這一群朋友是沒有交集的,心想:“糟了!是惡意信件,電腦肯定中毒了!”而當時也只是想想,運用掃毒軟體掃毒處理而已
2007.04.10 晚間八點左右,發現無法進入自己的雅虎奇摩信箱,輸入多次帳號及密碼,仍是無法登入,至會員中心想與客服人員聯絡,但,先看到了“問與答”有相同的問題,便先看過,了解可過十二小時再試著登入,便決定明日再試
2007.04.11 上午九點一直試到十二點,仍是無法登入,於是,14:10--至會員中心提出代查無法登入之原因
2007.04.11 17:17--奇摩客戶服務部回覆:請我試著由美國雅虎網頁登入
2007.04.11 17:40--上網查詢帳號遭盜用的可能情形,由警政署下載“惡意程式清除工具”程式,做系統掃描的動作,掃描出“svchost.exe ”及“PDLL.DLL”兩個程式,雖執行了“清除可疑問項目”並重新開機,但,開機後以“PC-cillin”掃毒程式再掃毒一次,這兩個程式仍存在著;於是,再上網依程式名查詢,發現“svchost.exe ”為“疾風變種病毒”,“PDLL.DLL為所謂的“木馬程式”
2007.04.11 17:59--因為自己並非電腦專家,對網路的解說,完全不了解,將資訊發予老公,請其有空幫忙瞧瞧該如何排除這兩個惡意程式;而老公忙到沒空了解,只是幫著再安裝一個掃毒程式
2007.04.11 18:31--回覆奇摩客戶服務部:無法由美國雅虎網頁登入
2007.04.12 11:39--奇摩客戶服務部回覆:帳號遭盜用,恐有詐騙可能,已將我的帳號停權處理
2007.04.12 12:06--回覆奇摩客戶服務部:很訝異自己的帳號遭盜用並停權,同時也表達感謝雅虎的處理,以保障我的權益,但,對奇摩的網路安全發出疑問,並提及曾於前些日子收到標註友人透過雅虎奇摩信箱發出的惡意信件,同時希望奇摩能說明該如何防止類似情形再度發生,且說明自己有許多信件及聯絡人資料在信箱內,問其該如何取得我信箱的資料
2007.04.12 12:10--與同事談起奇摩帳號遭停權的狀況,同事們也覺得誇張異常
2007.04.12 18:36--奇摩客戶服務部回覆:因字型問題,無法讀取我發出的信件
2007.04.12 19:59--將12:06發出的中文信函譯成英文再度寄予奇摩客戶服務部
2007.04.13 突然想了解”雅虎奇摩”如何發現我的帳號被盜用,便到奇摩拍賣裡用搜尋原帳號方式搜尋,果真,在我未曾到拍賣裡的時間裡,已被某人盜用並惡意拍賣物品,且在一向優良的評價裡,多了許多負評,均是控訴已收到款項,未寄發貨物的內容
2007.04.14 10:08--尚未得到奇摩客戶服務部對2007.04.12我發出的信件回覆,再度將該信件重寄一次
2007.04.14 10:54--奇摩客戶服務部的回覆:“再度聲明帳號盜用問題的防範,且告知欲備份原帳號內資料,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去電客戶服務部申請”
2007.04.14 19:14--奇摩客戶服務部針對2007.04.14我再度發出的信件回覆:“說明帳號內容不會輕易對外提供,以及帳號持有人應注意保密和一定要登出的事項,並再度告知欲備份原帳號內資料,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800)去電客戶服務部申請”
2007.04.14 已得到奇摩的回覆,也認為奇摩知道自己的帳號被盜用,會盡力協助查詢盜用人才是,便暫將此一事件擱在一旁
2007.05.04 10點多鐘,去電奇摩顧客服務部,約定5/7 上午10:00至下午14:00,開放4小時備份原帳號內資料
2007.05.04 得知昨日家中收到屬名我,由“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寄發的公文,開封一看,自己因“詐欺案”,96年5月8日14:00需到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報到;詐欺?我詐欺了誰?而唯一能想到的就是“雅虎奇摩帳號遭盜用”事件,而除了訝異、慌亂外,已不知能如何處置,老公建議與公司簽約的法律顧問聯絡
2007.05.04 近午,與法律顧問處的律師助理取得聯繫,其表示得到公司來了解實際狀況,約定14:00到公司;掛斷電話後,開始整理自己的“帳號遭盜用事件記錄”及列印與奇摩客服部的往來e-mail內容
2007.05.04 14:05--律師助理開口即言:“詐欺屬公訴罪,除了到案說明外,尚得上偵查庭,建議委任律師較佳,陪同到案做筆錄費用5,000元,直至本案偵查終結,律師委任費50,000元。”哇~無辜到極點,明明是被冤枉的,還得花那麼多錢!因老公了解自己緊張個性,雖覺得不需委任律師,但為求我不受干擾,要我放心,於是簽約委任律師
2007.05.04 15:10--心情大受影響,根本無法做任何事情,便上網查詢“帳號遭盜用”的相關訊息,很嚇人的是遭盜用的情形非常多,而,發表相關經驗的人們,都有相同的動作:“除了與奇摩客服中心聯絡盜用事宜外,尚到居住地所屬之警察局報案,更有人至消保會登記帳號遭盜用狀況,以求自保。”而這便是因不了解情況嚴重又不懂法律的自己未曾做的動作,只能嘆自己笨到極點
2007.05.07 10:00乃未收到奇摩客戶服務部寄出的開啟信箱密碼,去電,並同時詢問是否由他們代為備份信箱內資料,客服人員表示需由帳號持有人自行備份,建議先至會員中心列印出帳號內容,其餘信箱的相關問題,則轉予負責信箱的客服人員回答我的疑問,信箱內的聯絡人可使用匯出功能,信文則最好是用一封一封轉寄的方式寄出,如此才能保留原信件的時間、發文者、收文者的內容
2007.05.07 10:26開始至11:44為止,逐封轉寄信箱內的收件匣及寄件備份匣內的重要信件,並匯出所有的聯絡人資料;同時,也至會員中心列印帳號資料,而可怕的是,所見到的已是被盜用者更改過的資料,去電奇摩客戶服務部說明會員中心資料所出現的是被更改過的資料,列印出來如何能證明我的原始申請資料,客服人員回答:“妳可以先更改現在的資料,然後再列印出來。”咦?那又如何證明我的帳號曾被人更改盜用呢?而該客服人員只是一再地重覆妳要先更改資料再列印,哇咧~雞同鴨講哦~為求慎重,先列印出遭盜用者更改的資料,再更正回我自己的資料列印,反覆思索,更改後儲存
2007.05.07 17:11--寄信予奇摩客服部,表示謝意,並同時告知上週已接獲中正一分局的到案通知,請他們協助提供我的所有相關資料,以澄清自己的帳號確實遭人盜用,再者附上先前3/21、3/27署名友人來信的信件,及5/4再度收到署名友人的來信,請奇摩查明這類惡意信件為何能透過這種方式寄出,並予以回覆
2007.05.07 17:35--17:11寄出的信件遭退回,想是因附檔肯定有病毒而遭奇摩拒收而退件,將附檔全數清除,僅將信件內文再寄一次
2007.05.07 17:40--17:35寄出的信件再度被退,於是到奇摩網頁的會員中心將遭退件的信件內容當作問題提問
2007.05.08 11:20--奇摩顧客服務中心回覆:“奇摩不會提供任何帳號證明文件,為保護綱友帳號資料安全,不會提供任何資料予第三人,務必請警方公文來函,奇摩於收到警方公文來函調閱相關資料時,必竭力協助警方的調查動作,以釐清該帳號是否確實遭盜用與否。”另外,在內文的最後提供了警政署的網路檢舉信箱。說真的,是放心了許多,因為奇摩表示會竭立協助警方,但也有不滿,因為到今日他們才提共檢舉信箱
2007.05.08 13:45--老公、我與律師、律師助理於中正一分局門口會合,14:00一同進入警局偵查隊,誰料承辦人員因臨時被外調參加比賽不在,其委託同事表達歉意,並希望我們稍晚些再來,但,老公得陪原廠人員拜訪客戶,律師也有事,於是,交由律師助理與缺席的承辦人員聯絡,安排到案時間原希望委託留守於偵查隊的警員代為辦理“帳號遭盜用”的報案,但他們表示目前已進行到“到案說明”的階段,報案反會造成案件錯綜複雜的問題,且舉他們目前手邊承辦的類似案例說明
2007.05.08 17:27--手機接獲另一自稱警方的男子的來電,表示雅虎奇摩提供我的電話予他,且於4/19有一被害人報案,同時告知這通電話將被錄音,是覺得心煩吧!故不曾詢問對方的姓名、所屬單位和聯絡電話,只告知對方請他向那位被害人取得他與“真正詐騙的人”的所有通聯資料,便知道會是誰騙了他,這男子表示這是必要的動作,但因我是涉嫌人,所以,我將再收到“大安分局”的到案通知書,告訴他我早收到中正第一分局的通知書了,他回答:“先告訴妳一件事,有幾個被害人,妳就得跑幾個警察局,所以,妳先等著接大安分局的通知書吧!”哦~天呀~
2007.05.08 18:15--老公在聽了我轉述17:27那通電話後,得知我不曾詢問對方的任何資料且通話被錄了音,著實有些訝異與生氣,但,他仍耐著性子與律師助理聯絡,並問著且不論該通電話的是否真是警方人員,這樣的情形是否能與先委任案合併處理?律師助理言:“此只能分案處理,但仍會代為詢問律師,能否併案,及費用如何計算,明日回覆。”因其認為我容易緊張,故,日後將直接與老公聯絡
2007.05.10 上午,律師助理與老公聯絡可能可以併案處理,而費用則因究竟還會有多少案件,目前未知,故無法預估
2007.05.10 中午,律師助理再度來電,表示中正一分局之承辦人員,希望約定5/14上午09:30到案,老公同意排除公務,當日陪同出席
2007.05.14 09:34--因老公的公事影響,至中正一分局時,已遲到4分鐘,而對於咱這一大陣仗,承辦人員著實有些訝異。承辦人員先解釋我需到案說明的緣由:“被害人於奇摩拍賣中標購一手機,而他匯出款項後,再也聯絡不到賣方,當然也沒收到手機,故在他的居處管轄警局報案;而此案共有三個涉嫌人,因詐騙集團使用我的奇摩帳號假拍賣手機,再用另一人的手機與被害人聯絡,接著又提供另一人的銀行帳號予被害人,至今日止,手機原持有人已到案做了筆錄,而接續我後面的將是銀行帳號原持有人。”
2007.05.14 10:50左右,整個問案筆錄完成,問案同時尚有錄音,筆錄中的問題極為單純,但,承辦人員非常誠懇地解釋,詐欺案除到案說明外,待案件呈至檢查官處,若其認為仍需再度說明,會再發出通知涉嫌人至檢查官處說明,另,偵查庭亦需本人到場為自己的涉案澄清;承辦人員坦誠告知目前這樣的案件層出不窮,光是她承辦的案件多到不可數,且各案狀況都不同呢!而一般帳號遭盜用的被害人均不只一人,故,絶對會有奔跑各地警分局做筆錄和各地法庭出庭的現象;11點多,因自己曾在筆錄中強調,請警方發文至雅虎奇摩,調閱本案的相關資料,以示我的清白,承辦人員在送我們出警局的途中表示:“奇摩是很爛的機構,因為,即便是她們行文給奇摩請其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往往還得去電催促才能在多日以後取得資料,而這狀況己持續多時,據她猜測可能是因為有太多盜用狀況,使得奇摩懶得配合。”
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收到先前來電男子所言的“大安分局到案通知”,但,也清楚著日後該會有相同的到案通知陸續出現,因為,已得到許多的說明,“受害人有幾個,就得到幾個警分局報到說明”。
但,現在的自己已不再緊張莫名,因為已經歷過中正一分局的到案,及該承辦人員的說明,而目前也只有被動地等,不論是其他警分局的到案通知,或是中正一分局將筆錄呈上後的後續相關通知。
想提醒的是--看見此篇文章的人們,若你也使用雅虎奇摩的帳號,請你小心再三:勿開啟任何不明信件及其附檔,即便是標註友人姓名的信件;當要登入奇摩時,若出現錯誤訊息要你再輸入一次帳號和密碼時,千萬別再輸入;當要登入奇摩時,若突然出現美國雅虎網頁,記得也別再輸入你的帳號及密碼。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