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索終日的結論是 ─ (我要能夠割除「熱情」和「占有欲」這兩個東西之後,
才能和她有任何接觸)。這兩個東西幾乎是她走進我生命後這三年我痛苦的主題,
也是兩次使我們的愛情成為毀滅致死物的核心 。
◎馬塞爾說「我的生命不能離開我對生命的熱愛,而要維持熱愛就要有感通,感
通的方式是對自己開放和對別人開放。」我得隨時保持和自己的緊密接觸,接觸
自己真實的情感,這才是生機的泉源,也要敞開對周圍人感動的開口,這才能使
我感覺到我是與人們一起活在世界上的,我要的是一種喜樂、感動、帶點悲傷和
源源的熱情,這樣的生命狀態。
◎心理學對於了解問題是能手,哲學則是超越問題的權威,文學則是像氧氣筒般
只夠喘一口氣卻能積貯巨量的情感,像生存的油脂。
◎我們說:心靈的相通是更高、更抽象的相通,是能霸氣地說:「他就是這樣」,
這樣的相通是奠基於愛對方更根本的本質。
◎弗洛姆說:「愛是一種關懷別人快樂與安全的能力。」
◎這個世界的結局就是這樣,人與人都只能有短暫的相遇,在這段相遇裡會發生什
麼事就全看人如何把握,那是能力加上機運的問題,還有能不能很有彈性地看待與
一個人的關係。如果可以契合的人相遇了,卻不能珍惜所共有的時間,那就是自己
放棄與人發生意義的權利。
◎最重要的是我與我自己、我與人、我與我的生活「場域」的接觸深度和品質,我
真正需要的是能感覺自己在「滾動」和不斷地「生產」什麼。
◎人又不是禽獸,被一個人用力地愛且自己也曾那麼用力地愛過後,總會堆積在那
裡的,不會輕易就消耗或蒸發掉的。只是形式會改變,愛的能量還是在那裡,起碼
她會把我當成她的孩子來愛吧?
◎愛,要如此凝煉、如此自制、如此堅忍,年紀愈大,世事懂得愈多後,愈明白愈是
愛就愈是內斂、堅硬、分立、冰冷的,相反的外洩、柔弱、黏合、熱烈就容易將愛的
能量溢散掉。真愛的勇氣就在於忍受諸般的無奈,愛而不能愛、愛而不被愛、愛而分
離、愛而死亡。
◎活著的勇氣不在於如何解放或壓制欲望,而是在該表現時表現、該收斂時收斂的勇
氣。忍耐欲望不是悲劇,它可能造成殘缺或痛苦,但這些不是都不可承受的,相反地
可以承受得很有價值,那價值或許是一種純粹、天真的保存或自我珍愛。
◎愛情光是審美和熱情是不夠的。也許愛情的起點應是道德和自制,終點才是審美和
熱情。我相信我能收斂我的欲望,因為過去不能是因為我一直恐懼我不能,現在我不
恐懼我的欲望,也不以它為我活著的負擔了。以前「負擔」的感覺是來自於對滿足它
的絕望、勉強要去滿足它的挫敗,加上自己的拒絕承認為自我的一部分(一種自我的非
法感)。
◎關於對愛情的需要,真的不是隸屬於欲望和強占的範疇,如果是發源於此,那不是
一種珍愛自己的愛情,是應收斂起來的。愛情是在人能從其他的來源上填補自己的感
性到80%,且能在給予對方中維持在這個水平不至匱乏。是一種對一個靈魂專注的培
育,關懷、疼惜、餵哺它,而專注的前提是在培育中能產生美妙合諧的共鳴,然後獲
得一塊專注的領土,得以受到安全的庇護和溫柔的愛撫。所謂偉大的愛情就是無論形
體的分合,兩顆靈魂都能一直在這樣的關係裡。
◎對人與人關係的徹底絕望,習慣忍耐對這樣幻想的視而不見,如此竟是我在這個現
實世界落地生根的起點。人在這整個生命的過程中竟要一路地釋下與生俱來的關於世
界想像的基模,學習改裝整套基模到吻合屬於他的現實,那也是他所分配到的世界,
最後人慢慢地落地生根,與他的現實結為一體,於是截肢斷足,從此失去擁有超出現
實的幻想權利。這就是人墮落於現實的過程,所以卑賤之人成為卑賤,低俗之人成為
低俗,罪犯之成為罪犯。
◎人在生命的過程慢慢形成他的現實,成長之路即是學習到所有的現實而斬斷所有幻
想的過程,這過程是人前半生痛苦的軌跡。而等到人完全習慣了他的現實而免於幻想
的痛苦之後,這現實又能成為腐蝕精神的死水,人又得開始學習忍受超越現實的痛苦
,那可能就是逐漸趨近死。
◎這樣的一幅圖難道就是我幸福的全部?它不會是靜止的,它一定是走進鏡頭又走出
鏡頭的一種東西,而生命的過程就是等待它、迎接他、讓它射入、眼見它離開、在失
去它裡哭泣,真正不變的是什麼呢?或許是一種親情,一種人與人間深刻的生命繫屬
關聯。
◎我說要嚴肅思考人與人的本質,我到現在還不知道那種本質是什麼?本質應該是不
在一些會變的東西上,所以應該不受到「一隻腳不能第二次踏進同一條河裡」的影響
,我在變,我所愛的人也在變,什麼是永恆不變的繫屬呢?是一種「強烈的直覺」嗎
?這種「強烈的直覺」是有某種特定的條件的,人與人之間的永恆繫屬難道決定於一
種「強烈的直覺」?且是被決定的?
◎我不知道我能從這人生得到什麼,可能是恐怖的失望,但此刻我已明白我需要痛苦
、需要愛欲,使我愈美麗愈成熟,卻不要陷入痛苦或愛欲任何一極被控制,往不自主
地生病或強迫性消耗生命力的毀滅之路走。無論如何我要保有自我的自由,那種自由
是我可以決定我的態度和我的選擇的自由,我從人生得到的可能有一個外在於我的對
象,但無論這對象採取任何對我的態度與選擇,我所獲得的必須是從我自身生命發出
的,對象的回應方式即是我的現實我的命運。「現實沒有錯,錯的是理想」,我能從
人生獲得的是相對於這個現實運施我的自由,而從我自身生命裡形成我可以欲且我欲
的真實。所以「自主性」是最寶貴的,必須能自主地修正人類集體潛在於我的欲望形
式和理想幻覺,創造出屬於我能自由運作的欲望理想結合體。
◎她不能當我的神,不足以當,我不應該把她供在心中,我只是害怕沒人可以愛那種
大空虛罷了,害怕到最後就縱容自己的軟弱,演變成戒不掉的壞習慣,讓自己偽裝成
一個嬰兒被收容被襁褓,如果這樣繼續下去就誤解了自己和別人的可能性,這是不誠
實的。
◎我應該勇敢地站出來面對生命的虛無,生,是活在虛無裡大肯定的生,連虛無都不怕
才是真「無懼」,虛無逃避不了的,它是生命的本質,有是無裡的有。無神之後生命真
的是大毀絕嗎?也許是,那也是我原本該承擔的,也許不是,我得用供奉神之外的方式
去對抗這大毀絕。我不能要找個人來吸收我生命深處的寂寞、疲累、悲傷、恐懼,這些
我得自己微笑著擔待。
◎愛不是想像出來的,愛是做出來的,愛也不需要等,它會自然來到的。我不要再輕易
去奉獻自己,我的美和愛是要給配得上、值得我這麼待他的人(你一直擋在我們中間,最
後連我也變得配不上愛了,我不喜歡這麼輕又要假裝重的關係)。
◎再也不為莫須有對生命的美麗幻想,而悲苦、哀怨、倉皇奔尋、窮困潦倒了。現實沒
有錯,錯的是理想。妹妹,慢慢地我要的是「實在」,它也會愈來愈清楚。
◎人要通過愛欲的鍛鍊才會成熟,要能面對愛欲,和它對話、辯證,不落入痛苦和愛欲
任一方的支配,最後真正凌駕在愛欲之上。
◎我不知道關於欲望,去求和不去求的結果會有什麼不同,去求我會變得軟弱、痛苦,
不去求則我有能力無條件給予、可以使別人自在,而求和不求這個動作本身並不會改
變別人是否要給予我的態度,覺得我值得愛、願意來愛我的人自然會來愛我,不覺得
我值得愛、不願意來愛我的人無論我如何求,還是不會進來我的生命的。而我相信,
之於我有意義且我有能力作選擇的唯有持續地去愛別人,至於什麼人會進駐我長期的
生命意義,還是只有那敢於來愛我、願意給予我很多且能愛到我的人。
◎不要為了一時衝動而犧牲掉彼此間更大的利益。
◎生和死要分開嗎?人和人要互相糾纏嗎?幸福是存在於時間性裡的嗎?我真的能超
越與生俱來的欲望形式和理想幻覺嗎?關於命運我究竟要悲傷還是自在?我該放棄控
制性的理性思考方式改用曖昧的方式嗎?在靈魂的意義範疇裡什麼東西該被優先選擇
進去?生命裡深淵、曖昧、殘酷、無助、絕望的部份要如何被與其他部份關聯?
◎關於愛情,我所需要的到底是什麼?一個徹徹底底屬於我的人嗎,一個在時間和空
間上能與我完全互相占據的人嗎?我不是覺得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互相牽纏到怎麼也分
不開是一種醜惡嗎?但我怎麼好容易就讓自己去牽纏在別人的命運上呢?我想要獨立
,我不要被愛欲或痛苦任一端支配,我要做個有自主性、全然自由的人,這是生命最
上層的尊嚴召喚。對抗想與別人結合為一體、想歸屬於一個人、想成為一個人無條件
犧牲活潑生命的愛欲與挫折這愛欲的痛苦,遠離要淪為愛欲與痛苦之奴的誘惑,而是
要從容地成為愛欲與痛苦的主人,並且留下足夠的寬容允許愛欲與痛苦退下後的虛無
與孤絕。
◎我信仰我必須和人發生時間性的關聯,這種關聯是能超越生理、現實和社會的各種
形式的拘限的。人是最高的,能不受這些東西的限制,人能超越這些自由決定自己的
內在狀況。而與人發生時間性的關聯究竟是怎樣一回事?我無法如此專注,專注到保
存意義那麼久,我不夠精純,太含心好奇且容易受誘惑,所以總是讓意義在時間裡散
失掉。
◎在我自然的意願裡,我是想專注、全心全意地去愛K,但是我能這麼自私嗎?愛除
了自私外應該還有責任,但這責任是怎麼生出來的呢?這對某個特定人的責任是體會
到的一種價值,我信仰愛,且必須從自身做起,自身就是愛值得信仰的見證。這點馬
建講得很清楚,人類就兩件事:靈魂覺醒和愛,但他是沒有找到值得信仰的愛的。活
在世界和人類社會的一切活動都應該是指向靈魂覺醒和愛的能力的。
◎因為只有符合「原型」的愛才能喚醒愛,才能感動一個人深處自然湧出愛的根源。
但是我若要填充這一部分,起碼要增加「對現實的所有責任負責,不再擁有能隨便處
置自己的自由」和「進入社會去打破我和社會間彼此的欺騙,並且勇敢地要求社會和
女人以我真實的需要重新認可、允許我的身分」這兩部份。我要放棄自己自由揮霍生
命的動能性和在至深的寂寞裡獨自承擔命運的最後尊嚴嗎?
◎愛應該不只是一種需要或情緒,它應該是意義或信仰。
◎我是人,人是能超越一切形式、超越一切內在的限制的,甚至超越人類自訂的悲劇
範疇的。
◎我真的明白一個要能持久的愛情必須雙方都平等地願意且有能力給予接受,反則永
恆的愛情是不存在的,永恆的愛情不是人天性裡自然會生出或本來該有的。活在世間
對待愛情的態度,與其說是圓成一個理想永恆愛情的想像,毋寧說是去面對一個又一
個荒誕殘缺愛情意義的責任。
◎人和人要互相糾纏嗎?幸福是存在於時間性裡的嗎?我不要去活一個沒有愛欲、痛苦
的時間,也不要被愛欲和痛苦掐住時間。每個愛情都會是殘缺的,且每個愛情裡的人都
會是構成不了我該去愛的條件,我總是不該愛她們,我的愛情總會蒸發掉。我修改我的
欲望形式,我所需要的是與人發生長期精神的關連,成為與別人一起過著安定、互相給
予的生活,所以追求這種需要的失敗才是悲劇,與其逃避悲劇而拒絕追求,反應該捨命
追求之後承擔悲劇。我是得因自己的這種需要去糾纏別人,勇於去製造悲劇,但必須竭
盡生命力去為自己加諸別人的悲劇負責賦予意義。我的生命沒有所謂的幸福,也沒有所
謂的永恆,都只是代換性的東西。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