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是不應該醒著,五點半就要起床,睡覺好像也要看時機,那個最想睡的時刻沒有把電腦把燈關掉,沒有來得及洗澡拔隱形眼鏡,什麼都來不及了,從半小時的瞌睡狀態中醒來之後,好似整夜的睡眠都可以抵得過似的,繼續看書,但得先去洗澡,除非下雨氣溫驟降兩三度,總是冷水澡,洗完之後更清醒了,一點鐘,清醒有什麼用呢?
洗完澡開始關電腦,剛剛擦了一半的地抹布還丟在那裡也顧不得它,關掉三盞燈,留下床頭球狀燈和彼得兔的精油燈,我以為薰衣草會助眠,是希望它把可能躲在角落的蚊子燻死,這樣半夜不會被咬醒,但是沒有睡著怎麼會被咬醒呢?好幾本書翻開趴在床上,好幾個枕頭堆在一邊,這些枕頭都是一時興起買來發現並不愛,又去買另一個,最後終於找到一個最好睡的去最便宜在龍山寺旁五金雜貨店買的什麼枕頭才一九九或九十九。
書裡說有天,一群男孩在河邊嬉戲,有個婦人經過,那女的發現其中一個男孩就是她失散多年的兒子,那兒子也似乎察覺女的就是他的母親,於是就相認了。這是因為費洛蒙的關係,他們身體裡的費洛蒙幫助他們認出對方。它說:「你對一個人產生印象之前,必先瞬間產生潛意識的費洛蒙印象。」但費洛蒙很容易被其它的感覺掩蓋,例如安安姐對柏金先生的最初印象一開始也許基於他的外貌或者深受他的聲音吸引,但當兩人很靠近時,安安的感覺會深受費洛蒙影響,如果柏金身上發出的費洛蒙跟安安姐的不能相容,安安姐也很難再對他進一步產生好感。費洛蒙無色無嗅,但我們鼻腔裡的犁鼻器可以分辨出來,並將訊息在理性判斷產生作用前傳到腦部,決定了我們對一個陌生人的好惡,而且大部分都很準確。它的意思好像是這樣,安安姐對歐文(到底是做什麼的啊?值得她這樣日夜砸錢)迷戀不已,如果有一天兩人能近距離接觸交談,交流過費洛蒙,安安姐的犁鼻器發現歐文的費洛蒙跟她不合,之前的那些迷戀就會消失了。這本書太有趣了不足以達成睡眠目標。
再看另一個,有個女的從野外捉回一隻毛毛蟲回來養,每天辛勤為牠出去張羅水芹菜來給牠吃,毛蟲愈來愈肥,後來卻沈靜下來,她以為要結繭了,後來發現「毛蟲的身上萬頭鑽動,許許多多細細小小白色的蛆,那樣生意盎然洋動牠們的頭……」她發現養的蟲被另一種蟲寄生了,養了半天原來竟是養這些寄生蟲,數數數量至少有八十隻,那蟲是一種夜蛾,寄生在其上的叫小繭蜂,小繭蜂慢慢爬出夜蛾幼蟲的身體,夜蛾的身體從三公分縮成不到兩公分,焦躁不已四處亂走,體內養分已被小繭蜂吸收殆盡,隔天就死了,女士感到「巨大的噁心與恐怖感」,本來很餓現在都不餓了,想立刻丟掉那些小繭蜂幼蟲,但她沒有,小繭峰在離開寄主第四天羽化,這位太太看到牠們「活潑地爬行、飛舞,有的隨即進行交配」,發現還稱得上美麗,這些蟲,雖然還為那隻夜蛾幼蟲難過,但已不再厭惡這些寄生蟲了。
還是很有精神,再換一本新出的,橘色的封面很漂亮,讓我想到很久沒穿橘色的衣服,安娜說這種變態的顏色你最愛,可是她自己也有橘色衣服我記得。如果有訂南方人文電子報一定都看過這位作者的文章,是個老師,老師很厲害不但教高中還順便讀研究所,閒來無事懸浮夜書,就寫了一本書叫做《彼岸花》。她用很樸素的文字寫一些許多人可能都遇過的情境,像是雷驤在序文中提到的那篇,是說一個男的本來要跟一個女的去富樂街一家店,裡面有鞦韆可以玩,不巧遇到那男的女友,女友走來就要把男的弄走,順道質詢的眼光掃了一下女的,女的趁他們還沒走之前,趕緊說了一句「我要往富樂街那邊去一趟。」那男的臨別前不安看了她一眼,他們各自走開去演內心戲,男的後來逮住空檔打手機給她說剛剛對不起,她裝傻說對不起什麼?她去了那家店門口,透過玻璃看到鞦韆上坐著個女孩想,就算一起來也沒用,鞦韆被人坐走了。
很年輕的作者寫很簡單的事情,看不出示虛構還是記實,但情節都處理得很動人,看這個書時聽的我認為是林憶蓮最好的國語專輯「LOVE SANDY」,剛好都是感情不順的劇情,那敘事者一直感情不順的樣子。也許她去聽一下王菲的「彼岸花」會不會好一點?書裡有許多照片,黑白印刷,翻到有一張是女主角(應該就是作者)沿著一道牆走的背影,不知怎樣就笑了起來,讓我終於起身開電腦要說一件事情,就是以下這件事:這張照片令我想到很多年前有張照片,那張照片是有一位詩人叫做小蓮先生在一支公車站牌前招手,從他的背影看過去並沒有公車開過來,他在招什麼意思,還有公車站上兩個字叫人終生難忘,叫北七。
摸咪狼的狗(就是摸咪狗)現在在小蓮家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下次要把小蓮收養摸咪狗的善蹟公布。林憶蓮要開演唱會又要出唱片,請看到下面這句話的人幫忙轉告安安姊姊「安安姊姊我願意買便當給你吃一頓如果你能給我既非全新也非二手的林憶蓮新專輯試聽之後如果好聽我會考慮跟你們家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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