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開始的
昨天下班從林口乖乖開車回家…沿路順暢
就在最後關鍵點→我家巷口轉彎處
我得從泰山泰林路轉進巷裡
對向車道的轎車很良善的停下來等我轉進去
整個車身已經轉正準備慢慢凸進巷裡
ㄅㄧㄤ的一聲…我竟然被小VINO親到右側門板一.一”
根據喇叭的教導
馬上下車拿出事故白蠟筆標示(果然隨身攜帶是對的~)
把車挪開.不然擋到大家就不好意思ㄌ
撥打112→手機請直播112…
莫約15分鐘.條杯杯終於出現了(我超怕對方嗆我.看起來兇兇的)
對方在條杯杯到之前把肇事機車留在現場
說他去前方一下(我不知道他要去哪??)
等條杯問話時.對方說車不是他的.THEN煞車壞了
反正他一開始就承認他有看到我.可是沒煞車可煞??(這樣他也騎喔)
按照慣例.雙方得出示行駕照(他該不會是回去拿吧?!沒帶也要先開罰嗎?)
條杯當然還是要問要和解還是要跑案
這種跑案很蠢ㄟ.那就和解吧
請熟識的車廠來幫我估價一下.用精簡方式處理約$4500大洋
對方馬上說太貴.不可能.之類的…
好吧.我知道這是人之常情.請對方找人來估價也OK
偏偏連絡老半天.他的人說無法到場.要我移車
由於我不確定離開現場OK不OK
只好請示一下條杯杯…THE ANSWER IS”CAN NOT”
而且條杯杯說他沒辦法跟去車廠ORZ~
兩人僵持不下.條杯也很無奈
條杯說:不報案的話.可以隨雙方意願移動位置.一但報案.沒有完成程序前不能亂移動.離開肇事現場(我不知道這說法的正確性??)
看著時間流逝.反正我也趕不上七點的課了
就 給 他 耗 下 去
對方到最後還說.我騎直線ㄟ.她這樣切出來才撞到的
(我要是急切應該是會先被轎車撞到吧.然後車燈死掉才對啊
一開始承認.現在想翻盤會不會太晚啊.騎車經過巷口難道不用減速注意左右來車嗎??
我都要開始冒青筋了= =”)
至少條杯是好人啦→我是說我遇到的這個.請勿擅自全部代入
終於也受不了的說.雙方行駕照給他.
THEN我載對方.條杯跟車到對方說的車廠估價
有趣的來了.對方車廠看了老半天
也估了$4000
準確的說法是:阿ㄋㄟ兇就艾係清駕ㄟㄎㄧˋ喔(這樣至少要四千才做的起來喔)
對方臉當場綠掉…
就說時間是金錢嘛.跟我耗到現在就為了少500嗎??
還不死心想跟車場凹說看可不可以算他俗一點.然後我來這邊修
條杯終於又說話了(真是個好人啊~)
條杯:請尊重當事人意願.對方不見得會到這裡修理.現金和解比較好喔
圭:這位先生.你不滿意我的車廠估價.我可以接受.
但不代表我必須配合你到你的車廠修理.
說白一點.我也擔心我到這裡修理.你會不會對我的車做什麼事情.
你的人估價也說了沒有四千做不起來.還是最精簡的處理方式
我想.我們還是現金和解比較妥當吧
(天啊~我真是太有條理了.雖然事實上我已經快被我沒辦法趕到上課給氣死了)
對方終於心不甘情不願的交出現金.
在條杯面前點交和解
呼~花了我快三小時在玩這種遊戲.真是…
心得:
1. 發生事故還是先撥打報警比較安全.私下和解很有可能出狀況
2. 手機請直撥112
3. 隨身攜帶事故蠟筆是對的
4. 案發以後馬上標示位置再移位
5. 沒有必要大小聲.等警方到場再處理
6. 女生還是懂一點這種事情比較安全.以防被對方框
7. 有些條杯人還是不錯的
以上是苦主小小圭於事發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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