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的文學
很多創作必須用燃燒兩字去表示 ,因為必須用炙熱的火焰,融入感情,融入人性,這價值並非金錢,所能代表。
一位藝術家創作藝術品;有如燃燒自已完全生命,讓它發光發熱,在世界眾多藝術工作者中,最欣賞梵谷,他的每件作品,是完整與完全用生命去創作,盡管創作生命,只有短短十年,但是,影響後世至今,仍然無法消退。
生命不能永存,創作品如藝術品….;卻能流傳千古,在於創造者對於作品用心程度,那種震撼心靈程度,是無法言喻,一次次的失敗,不能改變其心志,堅持是唯一動力,文學何嘗如此,知名作家通常要歷經無數困苦與挑戰,不論是散文或詩作…,皆是如此,「燃燒」這兩字表示;一種特殊的熱情,沒有熱情的作品,將是沒有生命與靈魂。
對於文學作品堅持與熱情,往往會使創作生命力,更為旺盛與豐富,熱情也可以解釋為投入程度,投入程度越深,可以看出作者與作品契合程度深厚與否;事實上,也可看出創作者與觀賞者,兩者互動關係。
對於自已文學創作不尊重,隨意忽視,那麼可以留下好作品,供讀者賞閱?只是賺一時名氣,卻不能留下恆久價值。
對自已作品負責,也要對讀者負責,用讀者易懂語言與文字,同樣可以寫出具有文學價值作品,用生命去燃燒自已,用生命去創造文學,讓文學更為火熱與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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