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
當我來到世間時,面對未來的生命,是要嚴肅面對,還是要用輕忽的角度面對,當下決定,答案就已經決定,我選擇過好每一天,扮演好自已腳色,一個作家的角色,對自已文學生命負責,對讀者負責,對文字負責。
也許有人會說,何必把文學生活弄得緊張與嚴肅,當然文學生活也可以輕鬆以對,最重要的是,要對自已負責,寫出適合讀者閱讀作品,並不是要完全遷就讀者,是要在作品與讀者之間,搭起一條溝通橋樑。
當我讀可敬作者作品時,不僅可以感受到文字張力,文章故事性,那種與他心靈交會,是文字無法形容,可以使我身體,產生無比顫動,文學血液在體內狂流不止,好的作品,可以說是,來自日常生活體驗。
文字與文學完美結合,迸發出可喜的張力,那張力來自於生活,日常生活點滴,作家是文學與文字創造者,也是可喜創造者,他可以藉由觀察寫出散文…..等文章,觀察力的確是文學的基礎,由他人與自已的經歷,寫出動人作品。
的確是作家要追求目標,例如要寫有關於「捕魚」的文章,就可以去海邊或漁村,體會觀察漁民生活,融入他們生活,不是當名旁觀者,相信寫出作品,無法表現出漁人與自然間關係,用他們慣用語言敘述,不是自已語言,作家腳色是位「故事參與者」,相信寫出作品,是由血淚與生命力作品。
寫作開始不要存著,我要讓讀者感動,讓讀者讚美,往往會迷失方向,流於過分商業色彩,沒有人性作品,沒有文學靈魂作品,白紙上僅有文字,喪失濃濃文學味。
凡是從謙卑做起,凡是從低處著手,相信作品將會具有濃濃文學位與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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