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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8 13:57:00| 人氣3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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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河市原地主嗆:拆屋還地 住商不動產 黃春明

 

美河市原地主嗆:拆屋還地

交通用地變聯合開發案 「我們才是最大受害者」

〔自由時報記者王凱琳、陳璟民/綜合報導〕美河市開發案爆發官員涉嫌圖利建商,讓台北市府損失上百億元,媒體關注官商勾結,原地主自救會成員高喊:「我們才是最大的受害者。」自救會成員廖曾鳳琴說,二十三年前,台北市捷運局以取得「交通用地」為由徵收土地,豈知最後竟變成聯合開發;而且捷運用地僅原徵收土地的十分之一,顯然與當時說法不符,一百八十多位自救會成員要求台北市捷運局拆屋還地,並補償地主損失。

顧立雄︰過度徵收 理應還地於民

爭取代表民進黨競選台北市長的律師顧立雄昨表示,當初他就是代表美河市開發案中被徵收土地的地主,跟政府打行政訴訟,要求政府撤銷違背原始目的的不當徵收,「政府當初確實過度徵收,理應還地於民。」

顧立雄表示,政府當年是以交通事業用地為由,用公權力徵收民地,給予地主低於市價的補償;他質疑,在台北捷運相關的聯開案中,美河市是少數由政府先徵地,再跟業者聯開的案例,利益歸給政府跟業者。

扣除土增稅 地主每坪只賣四萬元

地主蔡正吉說,當時捷運局以每坪五至六萬元不等價格徵收土地,如果扣除增值稅,地主幾乎是以每坪四萬元超低價格賣給台北市政府。

「我們根本不想賣」,另名家族五代都住在小碧潭的地主楊正吉說,捷運局不管住戶死活,強行徵收土地達九公頃(約兩萬七千多坪);為保護權益,自救會曾多次興訟,但捷運局仍以取得大眾交通用地為由,將土地徵收費用全數交付法院保管,等同強制徵收。幾年後,地主擔心若超過保管期限未能領取,徵收費恐被充公,只好一一領回,也因此喪失了土地所有權。

自救會︰變高樓大廈 大家感覺受騙

義務協助自救會的前台北捷運公司籌備處組長葉祥海指出,根據大眾捷運法規定,聯合開發用地得以市地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取得,若協議不成,才能循一般徵收途徑。所謂協議係指雙方能相互表達意見與協商,但整個過程中,地主僅被告知土地將用來開闢捷運,捷運局甚至到後期才改口是聯合開發,刻意欺瞞地主,明顯違法。

自救會成員林士宏說,當年父親因祖厝被徵收,鬱鬱寡歡多年,直到過世前還為無力保護土地而難過。楊正吉也說,當時的地主清一色是農家子弟,雖不同意土地徵收,但為了地方發展還是忍痛成全,誰知道幾年後捷運周邊的公園綠地全被剷平,取而代之的是高樓大廈,大家都感覺被騙了。

廖曾鳳琴指出,多年來自救會曾多次提出行政訴訟,但均被法院駁回,目前已委請律師朝大法官釋憲方向進行,希望釐清市府與建商利益掛勾的同時,也還給原地主一個公道。

台長: 春明地產 黃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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