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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3 14:25:57| 人氣25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偷換概念,說非成是──回應張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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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張志剛「以個人名義」在《明報》撰文,批評反對立法會「遞補機制」的人「先入為主」,撇開其回應沈旭暉的「天馬行空」文章不說,張先生文章目的只在為政府的方案背書,把剝削市民投票權的舉措合理化,偷換概念,說非成是。

張先生認為「即使過去沿用的補選制度,也出現以單席單票的補選,去替代比例代表制的地區直選結果。所以建制派議員席位出缺,都由泛民取而代之,這算不算是 一個問題?」這當然是一個問題,但問題並不在於由什麼黨派取代什麼黨派,而是議席出缺的數目,決定了補選多為「單席單票」。大膽假設,如有選區同時有兩個 議席出缺,補選時用的就會是比例代表制了,此時各方面都可以制訂名單參選。過去的補選以「單席單票」,不過是因為只有一個議席出缺所造成而已。張先生的立 論,偏執地以為「補選」就必然是「單席單票」又豈不是「先入為主」?

民主選舉是選民擇優而錄,以選票委任代議之士進入議會。民主選舉從來都是一場較勁,以分勝負。張先生認為「要中肯地討論,就不應混淆新舊兩種制度,標題應 用『按票順序遞補』,而不是『落敗遞補』。」不論新舊兩個制度,都不能否認一個事實:在「大選」時,總有勝負。勝者取得議席以進入議會;敗者必須承擔失 敗,檢討得失,以圖後計。張先生搬弄文字,意圖混淆視聽,卻無視民主選舉選民應有的權利,何言「中肯」?

選舉就是選舉,都是一次性的決定,這個連中學生都會明白的道理,張先生身為智庫高層,對選舉的認知卻讓人失望。他說「在有補選的情下,才有所謂補選投票 權,修例之後,就是兩者合一,投票選議員時,那一票的含義已經加大,同時賦予替補的權力。」這樣把選舉的意義扭曲,真的是前無古人,相信以難後有來者。立 法會的地區直選,行的是比例代表制,制度上選民選擇的是名單,不是個人。雖然在選舉策略上,有一些黨派會以個人身份參選,但那實際上是「一人名單」,仍是 以名單為單位參選。換言之,選民選的是一個團隊。「落敗」者名單,可供演繹為不為選民所認受,以「落敗遞補」為機制就是扭曲民意之舉,削弱民主,把選民透 過補選投票再授權合適代議士的權利剝削。

張先生以美國總統選舉為例,以說明沒有剝削選民的權利,也是偷換概念。美國總統選舉,選民清清楚楚,知道總統候選人的副總統拍檔是誰,也即是說,選民選擇 的,是一個團隊、一個管治國家的團隊,別忘了,美國有成熟的政黨政治,總統選舉也是政黨較勁,不是單純的職位選舉。與立法會選舉用名單投票的制度一樣,選 民都知道選的是一個團隊,也明白名單上排位愈高者,進入議會的機會愈大。選民授權的,不單是個人,也是其所屬的團體。「落敗遞補」機制如何扭曲「比例代表 制」的精神,政治學者如馬嶽等已有豐富論述,在此不贅。

為了所謂「防止有人利用辭職補選來進行各項議題的公投」,就不惜把整個選舉制度改變,本身的邏輯就已經站不住腳。在一場選舉,選民的意願表達,永遠都應放 在首位,任何把選民固有的權利削去的行徑,都是民主的倒退。在立法會權力已經弱不禁風的今天,政府再努力鑽營,務求把市民的政治權利再削,以方便「行政主 導」,實非香港之福。

一方面,張先生叫人「踏踏實實地討論」,但另一方面卻又不斷混淆概念,說非成是,這樣的討論,又何能踏實?

台長: 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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