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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11 10:45:48| 人氣3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由《葵花寶典》想到梁美芬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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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笑傲江湖》,有一部武功秘笈,名曰《葵花寶典》。當中首頁說明:「欲練神功,引刀自宮」,即是要練成《葵花寶典》,必需自閹,否則「欲火如焚,登時走火入魔,僵癱而死」。據小說所述,《葵花寶典》以快為主,厲害之處是對手沒有來得及還擊之時,已將對手打敗。這樣的邪功,絕對是威力無窮,然而畢竟是陰邪之物,好應將之銷毀,以免遺害人間。

然而,此邪功竟改頭換面,重現江湖。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天(2月10日)通過由梁美芬提出的動議,要求政府修例防止日後議員辭職後再參選。香港的政制設計,已把立法會的權力削弱得無可再弱,功能組別的不公義、分組點票的絕對荒謬早已有論者談過不少,然而竟然仍有議員嫌立法會未夠弱,再來一刀,把議員辭職的權利橫加閹割。

香港市民如果有意服務市民,可參加立法會選舉,過去亦有不同背景、不同資歷的人參選。市民即使不參選,也可以藉由他們手上的一票去選擇一些代表進入議會,為他們發聲,這些都由《基本法》及《立法會條例》予以保障。

《立法會條例》第14條訂明:「任何議員可隨時藉向立法會秘書給予書面辭職通知而辭去議員席位。」由此可見議員根據其判斷決定辭職,完全是獲得法律授權的。當其辭職生效之時,其身份就是一位普通市民。而根據《立法會條例》第16條規定,「任何人如不再是議員,他在符合第39條的規定下,有資格再當選為議員。」換句話說,只要辭職的議員不在《立法會條例》第39條的限制下,再參選也是他們的公民權利。

法例清清楚楚保障了立法會議員應有的權利,先不論今次大家對「五區公投運動」的做法是否認同,但對議員辭職、參選的權利強加限制,只是一種醜陋的政治操作,並試圖以法律包裝而已。

社會上不少人對於5位議員辭職推行「五區公投」嗤之以鼻,認為沒有必要,政府及建制派發動一切輿論打壓,更有議員在立法會大會上拉隊離場,操作會議手段製造流會,目的只是不讓欲辭職的議員發言。任何運動,總有人支持,有人反對,但不論其立場如何,總應維持所有人的發言權,這樣的意識在議會之內尤其重要,但偏偏就有議員操弄《議事規則》,令其他人不得發聲。

今次梁美芬的動議更加變本加厲,就連議員的基本權利都欲加限制,親自邀請政府閹割立法會的權力。假如林瑞麟真的幫上一把,修改法例,建制派則真的可以大功練成,使出一如《葵花寶典》的厲害之處:「對手沒有來得及還擊之時,已將對手打敗。」

不同黨派在立法會內外互相廝殺,是正是邪,不一而足。但我們也都看得出,香港的政制設計,距離民主還有一大段距離,當我們仍在等待從政者為我們爭取民主之時,看到的只是連場沒意義的鬥爭,我們只能徒嘆奈何。「五區公投」也許真的不是最好的辦法,但最起碼我還能以補選投票,表達最卑微的要求:還我普選。

台長: 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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