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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0 14:52:35| 人氣1,45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5年下8次玻璃雨! 管委會告建商獲賠3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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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不見得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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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sn.com/zh-tw/news/national/5%E5%B9%B4%E4%B8%8B8%E6%AC%A1%E7%8E%BB%E7%92%83%E9%9B%A8%EF%BC%81-%E7%AE%A1%E5%A7%94%E6%9C%83%E5%91%8A%E5%BB%BA%E5%95%86%E7%8D%B2%E8%B3%A03%E5%8D%83%E8%90%AC/ar-AAEAt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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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TVBS
社區大樓玻璃帷幕五年下了八次玻璃雨,住戶終於討回公道!三峽北大特區一處社區,從2012年開始就不斷發生玻璃帷幕掉落的意外事件。社區管委會認為建商任意更換玻璃材料惹禍。告上法院刑事部分新北地檢署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但在民事部分法院認為建商應該用膠合玻璃,卻改用強化玻璃,判決建商敗訴必須賠償98間住戶3099萬。

遠處人行道突然傳來東西掉落的聲音,沒想到越來越多從天而降的玻璃,就像下雨一般根本來不及反應,去年七月三峽北大特區這處社區無預警降下「玻璃雨」讓住戶實在氣炸了,因為這已經是五年多來的第八次意外,雖然沒有砸傷人,但社區管委會懷疑這根本就是建商施工不良造成的問題,一狀告上法院,刑事部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但民事部分法院判決住戶勝訴。

住戶:「我們只要求就是安全,一個安全的環境,這個,要把這玻璃全部換掉,才會有那個安全的環境出來,那我們要的只是這樣子而已。」

根據了解現在社區使用的是強化玻璃,不過管委會質疑最初建商設計圖應該要是膠合玻璃才對,任意更換建材已經違背建築成規和偽造文書,但法官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不起訴,不過建商設計師和營造商在民事部分還是得賠償3099萬,一戶住戶平均能分得31.6萬。

住戶:「以刑事去逼民事,這樣子對我們來說,才會達到我們要的那個,對,勝訴的判決,我覺得這個金額,可能我們比較不清楚,當然可能可以再上議,因為這個,這整個玻璃要換掉,那個金額費用,可能會比這個還要多。」

錢不是重點住宅安全永遠最重要,如今社區外圍早就搭起棚架,因為玻璃還沒更換「玻璃雨」隨時都可能發生,官司勝訴,但後續家園的整修之路還很漫長。

台長: Mr.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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