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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4 08:59:25| 人氣634|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不是不寫文章之聊聊差異化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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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假回來之後,很開心有很多東西可以放到新聞台上面跟大家分享,
無奈一直都抽不出時間來把這些在台灣過年時特地拍的照片整理好。

更慘的是,前天晚上下定決心撐著快要垂下來的眼皮寫了很久的文章,
在寫好送出、等了快五分鐘之後....

竟然上傳失敗....

完全體驗到什麼叫做心血結晶付諸流水的痛~

而且果然就像Gloria說的,一點都不會想要再把那篇文章再寫出來。

我想,以前的人們,好在沒有電腦網路可以寫作,
否則這樣的狀況多發生幾次,我們可能就沒有那些膾炙人口的動人文學可以欣賞了。
經過了將近半年的觀察,

我發現如果我在週六週日寫了新的文章上來,
跟週一到週五所寫的文章比較起來,文章的點擊率會增加地相對慢上很多。

這讓我得到一個有趣的結論:

是不是大家在上班的時候都急需靈感,因此上網幫自己尋求一些思考上的刺激?:)

我在Sophia之前工作的Cheers雜誌網站上找到下面這些統計資料:
=============================================================
國際數據資訊(IDC)市場研究公司估計,上班族在工作時上網,其中有30%到40%的時間是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分別是:與好友、家人聯繫或聊天、購物、以及搜尋資訊。最常瀏覽的網站則是:新聞、購物、理財服務、電腦軟體、興趣嗜好。

有趣的是,上網也有所謂的「黃金時段」(prime time)。根據美國線上出版協會(Online Publishers Associations)調查,一般上班族上網的尖峰時間分別是早上9點到下午1點,以及晚上7點到11點。
=============================================================
偶然瞥見MSN名單上的一個朋友,暱稱是「老陳昇星期五紅樓的瘋狂Live:5小時,唱到1AM,起笑啦!」,聯想到了一個行銷的觀點。

為什麼會5小時?
為什麼會瘋狂?
為什麼會起笑?

紅海競爭、藍海策略,大家都聽爛了;

原理很簡單:
做別人不做的事情,
做別人做不來的事,
做別人以為你做不到的事情,
做別人認為你不敢做的事情。

先說,我對陳昇大哥沒有任何喜好厭惡。
(還記得大學系上同學中唯一比我高的Upa超愛他,常聽他在我們練球時哼陳昇的歌)

很多時候,一個點轉過去了,你就讓自己變得與眾不同,
但是這個點你看不看得到,做不做得到,才是更重要的。

不僅是流行歌手,就連以前每個月一定要去一次的國家音樂廳,
他們的節目時段都一樣:晚上七點開場,到了十點就結束了,下回請早。

表演者的體力是一回事,
我想到的是「為什麼要墨守成規?」

為什麼別人說不能做的,就代表你做不到?
為什麼別人不相信的,你就不能頂著就算被人笑是憨仔的帽子去做做看?

於是,很多人覺得自己不要求突出,
只要守成、甘於平淡就好,

你的這一生,可是為你自己而過的,
但很多人好像已經習慣,把自己當成一個觀眾,

在時間的洪流當中,
極度地縮小自己的重要性,
將寶貴的生命,拿來當作拿了一張入場券,
觀察別人的生活。

(婆婆媽媽、三姑六婆這些稱號,應該是這麼來的吧?)

陳昇的確是瘋狂,為什麼人家不敢做他能做,
一般來說,三個小時已經可以讓一個人喉嚨爛掉了,
他居然可以衝五個小時,什麼叫做衝衝衝,我想這才是奧義....
話說回來,
如果你是陳昇的fans,如果看到你的偶像這麼拼命,挑戰人類體力及喉嚨的極限,你能不更愛他嗎?

朋友的這個暱稱下的有趣:
「老」陳昇

他是老了,但是他懂得應用差異化的操作來告訴大家,隨著年齡增加,他不只是年歲的數字增加了,他對音樂的陶醉跟對於群眾的熱情(或是鈔票,就功利主義觀點來說),更是與日俱增。

而且他相當的能夠在掌控自己的target market前提之下,甚至吸引這些30 something的歌迷,帶進更年輕的顧客族群進來。

Owell, once you could ensure the growth of your customer base, you will definitely be popular forever.

Live YOUR life,
Chase YOUR dream,

Stay current,
Stay,

Forever.









.

台長: Jason LAI, PMP 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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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co: 老陳昇星期五
好樣的, 連我這樣一個隨性的title, 也能寫篇這樣精彩的文章! 真服了你啊, 米哈~
2007-03-04 20:22:53
Gloria
沒錯...就是要做:
做別人不做的事情,
做別人做不來的事,
做別人以為你做不到的事情,
做別人認為你不敢做的事情。

我從以前一直把這些話把在心中提醒自己...
只是,



我還是沒有辦法唱五個小時...(好,對不起,不好笑~)
2007-03-06 06:18:51
花鳥百合
不論是生活/婚姻/職場..
都不能讓自己成為冷水裡待煮的青蛙..
這個道理..我想~~
聰明的米夏一定懂吧..

我們都是自己人生故事裡的主人..
決不能讓自己的人生故事..
成為別人故裡的路人甲乙丙丁....
做自己的主人..
因為自己才是主宰者..
創造一切新的人.事.物..
2007-03-06 10:21:19
版主回應
花鳥美少婦~

「冷水煮青蛙」的故事,我在這邊剛好已經跟同事分享不下二十次,正是因為太多的事情,都是因為習慣成自然、自然卻被誤解成真理。

人們在生活或工作上,常會將自己該面對的事務找藉口躲避掉,藉由角色扮演來逃避現實,有時候觀察身邊發生的這種行為,很是有趣。 :)

不過,更重要的,是拿來警惕自己,別犯了同樣的問題。
2007-03-06 11: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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