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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2 10:15:47| 人氣33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酒駕殺人,台灣政府是元凶!!(201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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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凶?並不是真的動手殺人者,也不是唆使殺人者,這些當稱為兇手,元凶的意思是說以這酒駕為例,要是我們的政府,當然包括那立法院的立法諸公們,對於那酒駕能立法以達嚇阻作用,就不會有那麼多無辜的被酒駕所撞的受害者,而偏偏我們的政府卻是一再的縱容,也不知是為了啥原因?你說是因為收了賄嗎?應該也不是,還是說這些政府當官的和立法院的立法諸公們只顧汲汲營營,那有那種感覺感到這酒駕之恐怖殺人,還是說這些人也都是好酒者,法律訂得太嚴的話,說不定就是自己上了斷頭台?台灣政府縱容酒駕,說真的讓人左思右想也想不出個所以然,尤其是在酒駕已經發生了那麼多無辜遭撞的不幸之後,我們台灣政府那些官和立委諸公才於昨日火速通過,說什麼「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和肇逃,也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是什麼跟什麼罰則啊!筆者在此敢打賭,這樣的刑責對於酒駕者一點兒嚇阻作用也沒有,這些酒駕者根本就不怕關的啦!而且我們的政府和立委諸公們也真的有夠笨了,抓這些酒駕者來關我們國家還要蓋監獄給他們住,也要浪費糧食養這些廢人,而那最重的無期徒刑呢?誰怕誰啊?關個十幾年那無期徒刑也可以假釋啊!不是這樣子嗎?真的不知我們這些相關的政府官員和那些立委諸公們怎麼會這麼仁慈對待這些酒駕者?而無辜的被害者依然是大家「挫咧等」!所以,我們在此要控訴我們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包括立法院乃為酒駕殺人的元凶,若政府不能立法嚇阻酒駕,那是不是開放民間來執法呢?讓民間組一查緝酒駕團,一攔檢發現酒駕的話,那就當場抓下鞭刑,保證一定不會有酒駕。

「酒駕,除了吊銷駕照之外,應該永不能再考照,並當場沒收酒駕的車子,罰款100萬,不是道安講習,而是鞭刑10鞭,若酒駕傷人,則賠至少1000萬,並鞭刑100鞭,若酒駕致人於死,則唯一死刑,與酒駕者同車之乘客則刑責與酒駕者相同。」這是筆者一直主張的法律條文,至少要如這樣的罰則才能嚇阻酒駕,因為這些酒駕者有的根本就不怕關,有的根本也不怕罰錢,那鞭刑總是可以吧!就不信這些酒駕者不怕鞭刑,據說鞭刑是相當地有震撼力的,一般人一次只能鞭個兩鞭,所以若酒駕要鞭個10鞭則分五次進行之,這些鞭刑的技術我們的政府官員不是很喜歡出國去考察嗎?剛好可以去新加坡學學這鞭刑的技術,我們的政府那些當官的和立委諸公們,當用點腦子立法,以天下無辜的蒼生為念,這些被酒駕所撞的無辜受害者,真的很無辜呢!就這樣莫名其妙走在斑馬線也會被撞,原來是酒駕,就連站在人行道等紅綠燈也會被撞,又是酒駕!請問我們的政府當官的和立委諸公們,走在馬路上到底那裡才是安全的啦!筆者在此也要再主張,這次修法「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和肇逃,也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過一段期間這酒駕者的數據如果沒有下降90%的話,我們是不是要抓出這酒駕的元凶,把那些相關的官員和立委諸公們抓起來關個幾個月?保證現在所立的法一定比「酒駕,除了吊銷駕照之外,應該永不能再考照,並當場沒收酒駕的車子,罰款100萬,不是道安講習,而是鞭刑10鞭,若酒駕傷人,則賠至少1000萬,並鞭刑100鞭,若酒駕致人於死,則唯一死刑,與酒駕者同車之乘客則刑責與酒駕者相同。」更具有嚇阻的效果,現在就是這些政府當官的和立委諸公們還在醉生夢死,不是這樣子嗎?

法律之立法精神,其目的在嚇阻,其目的並不是在報復,殺人償命,這也是現在很多人對於酒駕立法搞不清楚狀況的地方,還談什麼罰則的比例原則,這是什麼跟什麼?這酒駕殺人比一般殺人更為恐怖,一般殺人的受害者還有機會反抗自衛或脫逃,而酒駕殺人呢?受害者就在那一瞬間,一點兒逃命的機會也沒有,也無法事先預防,真的是太恐怖了,或有人說這酒駕殺人並非故意,這也是謬論,這酒駕者喝了酒,明知有可能肇事殺人卻還酒駕,這不是故意殺人是什麼呢?尤其是當酒駕已經肇事殺了那麼多人了,還敢酒駕,這不就是故意殺人嗎?「酒駕致人於死,則唯一死刑」,這一點兒也不會判得太重,而且保證有100%的嚇阻效果,台灣中華民國政府的那些當官的與那立委諸公們,趕快醒醒吧!如「酒駕,除了吊銷駕照之外,應該永不能再考照,並當場沒收酒駕的車子,罰款100萬,不是道安講習,而是鞭刑10鞭,若酒駕傷人,則賠至少1000萬,並鞭刑100鞭,若酒駕致人於死,則唯一死刑,與酒駕者同車之乘客則刑責與酒駕者相同。」這樣的立法有困難嗎?請救救下一個酒駕無辜的受害者!


(以下乃轉載自雅虎奇摩新聞,華視新聞2013年06月02日)
立院火速修法! 酒駕殺人關10年
酒駕害人無數,幾天前,又有一位台大女醫師遭酒駕男撞成腦死,性命危急。為了遏止酒駕,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再次提高酒駕罰則,未來酒駕致死,刑度從7年以下,提高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嘴裡說著不敢不敢,但就是有人很敢,酒駕肇事一再發生,不禁讓人想問,罰則得要多高,刑度得要多重,酒駕才不會再有。5/28,台大醫師曾御慈,被酒駕男撞成腦死,老師柯文哲難過地說,孩子原諒我老師盡力了,但是我沒能把你救回來,又心痛又恨得牙癢癢,但酒駕者卻不痛也不癢。
立法院會期最後一天,終於通過刑法第185條之三及之四條文修正案,加重刑度,酒駕置人於死,從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越罰越重,唯一的希望,就是酒駕能夠越來越少。

 

台長: 阿舍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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